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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微生物发明的充分公开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09.15 江苏省查看:2355 评论:1

请教下: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9.2.4(2)的涉及微生物新种时,写明鉴定为新种的理由及给出判断基准有关文献,这两条是微生物的充分公开的特别规定么?如果不写会发通知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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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作为新菌种的话,需要公开其分类学性质及其作为新种的理由及相关文献,如果没有这一块的话无法判断是否为新种。

    2011/09/16 16:4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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