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怎么样才算支持了权利要求书,没有实施例也行?
发布时间:2011.08.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看:9515 评论:8
前段时间看到一帖子,无效请求人以实施例中没有记载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为理由对一专利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并得到复审委的认可(虽然此案经权利人法院起诉而翻盘),但说明书怎么样才算支持了权利要求书,没有实施例也行?
专利CN200710055414.4应该可以成为一个讨论的例子,该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超大滚柱工程机械超越离合器,由滚柱、内环凸轮、外环齿轮、隔离环、弹簧组成,其特征在于:滚柱数量为14-18个,滚柱直径为20-27mm,滚柱长度为25-30mm,外环齿轮滚道直径为200-225mm,楔形角α为7.2-7.8度。
申请文件中,发明内容中除了详细描述有意效果之外,并没有对这个技术方案进行展开叙述.实施例中仅举了一个滚柱直径为5mm的例子.这个5毫米不在权利要求要求的范围之内,致使相当于本专利申请没有有效的实施例.
这样权利要求书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么?
审查指南上说:
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aleestar
[7]思博铁粉
主题:110 回帖:2243 积分:4368
foreverblue
这样的权利要求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但是不能说专利申请没有有效的实施例。如果实施例与权利要求的数值冲突时,应以实施例为准。
在这个案子中, 如果权利要求1写成:一种超大滚柱工程机械超越离合器,由滚柱、内环凸轮、外环齿轮、隔离环、弹簧组成,其特征在于:滚柱数量为16个,滚柱直径为5mm,滚柱长度为30mm,外环齿轮滚道直径为210mm,楔形角α为7.5度。
并且发明内容同样这样写,那么可以认为不用实施例再进行说明。
纯属个人理解
2011/08/01 15:27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苏连
但是,如果是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将数值范围加入到发明内容部分,那就要区别看形式上支持和实质上支持了吧
2011/08/01 15:3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yixiang
这审查授权的过程也太马虎了,本应补充修改说明书的;
2011/08/01 15:4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aleestar
权利要求1的内容都在发明内容部分有体现,各参数都是一个范围,只是没有实施例,缺少一个参数确定的技术方案,这算是不支持么?
如果补充修改说明书部分怎么修改?把实施例删除?除了删除,好象没有他法,因为整个申请文件中就没有"滚珠直径为25mm"这样的描述
2011/08/01 16:30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yixiang
我没看附件;
你前面说‘发明内容中除了详细描述有意效果之外,并没有对这个技术方案进行展开叙述.’;
发明内容里如果有相关内容,则由审查员判是否需要有实施例具体说明才能是整个技术方案表达无误,有一定的主观性;如果发明内容足够清楚、完整,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
至于和权力要求无关的实施例内容,大可不予理会,这属于撰写质量问题
2011/08/01 16:4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foreverblue
没有审查意见不太清楚情况。但是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实施例的方案是明显笔误,这样的权利要求1还是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2011/08/02 08:51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