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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数值范围专利权的侵权

发布时间:2011.06.03 北京市查看:14415 评论:18

专利权A:数值范围1-5 专利B:6-7,虽然没落入1-5的范围,但是在1-5的边缘 专利C:2-6,与1-5有交叉 那么B和C是否侵A的权呢,理由是什么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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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可以参照新颖性的审查基准来判断是否侵权: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3。2。4数值和数值范围
    (2) 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于是,B不侵权,C侵权。。。

    2011/06/03 14:1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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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一种A的生产工艺,其特征温度在1-5度调节。
    别人在6-7度,或者2-6度调节,我觉得是不侵权的,生产方法是不一样的。
    我觉得你的问题问得不清楚,上述情况我觉得不侵权。请高人指正。

    2011/06/03 16:5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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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看审查指南关于包含数值范围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判断标准,B有新颖性,C没有~~

    2011/06/03 17:4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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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觉得可以把专利权比作一个圈,判断被诉侵权物是否直接侵权(不考虑等同侵权)就是要判断其是否侵犯了这个圈的范围,这就是“侵权”的英文“infringement"的原意。按照这个原则,专利B不侵权而专利C侵权。
       另外,侵权的判断原则和新颖性的审查基准不完全相同,比如专利权为小范围1-5,而被诉侵权物为大范围0-7,此时被诉侵权物仍然是侵权的,如果按照新颖性判断基准则专利权具备新颖性而不侵权。当然,对于这种情形,被诉侵权物会由于不具备新颖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或被无效。

    2011/06/03 18: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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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5楼说的好

    2011/06/03 21:5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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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如果专利A、B,C的区别仅是数值范围的不同,那么我同意2楼的观点。

    2011/06/03 22:26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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