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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日申请放弃新型后,二通又修改保护范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13 江苏省查看:2484 评论:5

一通的时候,审查员指出了一些形式问题并同时提出有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不符合法九条规定,那么我答复一通的时候,同时提交了放弃实用新型的声明。现在来了二通,答复二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与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已经不同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发明要授权的话,先前提出的放弃实用新型声明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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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 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局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对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予以登记和公告。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局及时登记和公告该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发明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2016/08/13 16: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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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婶岔媛会在临发出做出授予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书之前,再次核对一下发明的权利要求书中是否还有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同样的技术方案,如果没有了,那么相应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就不会进入到放弃程序。

    等你拿到做出授权决定通知书的时候,建议你注意关注一下对应的实用新型的处理方式,这个通知书上是有说明的。

    2016/08/13 17:1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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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发明和实用新型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不存在专利法第9条的问题,实用新型不会进入到放弃程序。放弃实用新型的声明中注意一定勾选因为专利法第9条而放弃实用新型的。

    2016/08/14 00: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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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8-13 17:18
    婶岔媛会在临发出做出授予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书之前,再次核对一下发明的权利要求书中是否还有与实用新型的权 ...

    好的,谢谢李工~

    2016/08/14 21:3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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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yaoqingml 发表于 2016-8-14 00:11
    如果发明和实用新型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不存在专利法第9条的问题,实用新型不会进入到放弃程序。放弃实用 ...

    恩,现在弄明白了,谢谢!

    2016/08/14 21:3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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