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同日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PCT国际阶段提优先权有无影响

发布时间:2016.05.09 四川省查看:2238 评论:5

问1:同日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要进行PCT国际申请,优先权是提发明还是发明+实用新型都要提? 问2:如后续发明授权,实用新型撤回,对PCT国际申请优先权有无影响?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个人认为,应该是提两个优先权。另外,依《巴黎公约》有关优先权和独立性的规定,“在先申请”的撤回、放弃或驳回不影响该申请的优先权地位。

    2016/05/09 10:36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2楼
    发明和实用新型完全一样,这样还是需要在PCT优先权中都提吗?

    2016/05/09 10:50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
  • 第3楼
    答:
    1. 优先权提其中一个即可。
    2. 在先申请的状态对PCT申请的优先权没有影响。

    2016/05/11 12:0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浪淘沙 发表于 2016-5-11 12:05
    答:
    1. 优先权提其中一个即可。
    2. 在先申请的状态对PCT申请的优先权没有影响。

    请教:现有一件PCT申请,双报,只提了发明的优先权。收到通知书PCT申请“与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构成共同未决申请”,请问有什么影响吗?需要做什么处理吗?

    2016/05/15 12:1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5楼
    如二者内容相同,就应该没什么影响。
    没收到过类似的通知书。不过,同日申请的发明,提交PCT并进入德国后,审查员仅要求证明德文内容与优先权文件一致。没提到其它问题。

    2016/05/15 21:3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