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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2 重庆市查看:2145 评论:12
评论列表
happyZL
2016/03/22 20:01 [来自黑龙江省]
zcybupt
2016/03/22 21:17 [来自北京市]
zybFragrance
2016/03/22 22:26 [来自重庆市]
happyZL 发表于 2016-3-22 20:01呵呵,你说的有些复杂。具体要看您的“方法方案”的内容与前面“装置权利要求”的关系,例如:如果独权方 ...
2016/03/22 22:28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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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417778
[7]思博铁粉
主题:184 回帖:805 积分: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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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_qDGrgv_2180
2025-12-13 14:03:42
藏在景点的西安品茶t台海选喝茶工作室小天地茶香袅袅间把风光喝进心里
t_1258_bbugr0
2025-11-17 14:32:10
高质量发明专利
happyZL
具体要看您的“方法方案”的内容与前面“装置权利要求”的关系,例如:如果独权方法1采用权1所述的装置就能够完成,那就引用权1就可以了。如果独权方法1采用权3所述的装置才能够实现,那就引用权3。如果独权方法1的从权涉及的装置结构也会发生变化,那该从权当然要引用方法的独权。
按照你举的例子,可以写成:
1、一种装置包括A、B、C。
2、根据权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D。
3、根据权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E。(引用关系不清楚是否正确,仅仅表达引用关系)
4、如权1所述装置的使用方法,先A再B然后C。
5、根据权4所述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D,所述使用方法中,在使用A的步骤之后增加使用D的步骤。
上述权4还可以采用非引用的方式撰写,例如:
4、一种方法,该方法是采用装置X实现的,所述装置X……(权1描述的装置复制到这里),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为……。
5、根据权1所述的方法,……(和上面的权5内容相同)。
权利要求之间是否需要引用,重点在于达到“表述清楚”的目的,如果引用之后表述的更清楚,那就引用,否则就不要引用。
上述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6/03/22 20:01 [来自黑龙江省]
0 举报zcybupt
2016/03/22 21:1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zybFragrance
如果权1权2权3每个都引用一次,限定一次使用方法,写3个关于使用方法的独权,这个是不是太弱了。。。
如果以权1为主限定使用方法,权2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使用方法中又不能体现,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2016/03/22 22:26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zybFragrance
其实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引用权1的装置限定使用方法,也是可行的,因为权1本身是一个完整的能够解决发明问题的方案,但是权2、权3是进一步优化的装置,就是效果更好,(权3没有引用权2),但是引用权1限定使用方法的独权,体现不了 权2和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就是保护不了权2和权3装置的使用方法,我现在就是不知道限定使用方法的独权,以哪个权利要求的装置为主?
如果权1权2权3每个都引用一次,限定一次使用方法,写3个关于使用方法的独权,这个是不是太弱了。。。
如果以权1为主限定使用方法,权2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使用方法中又不能体现,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2016/03/22 22:26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zybFragrance
其实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引用权1的装置限定使用方法,也是可行的,因为权1本身是一个完整的能够解决发明问题的方案,但是权2、权3是进一步优化的装置,就是效果更好,(权3没有引用权2),但是引用权1限定使用方法的独权,体现不了 权2和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就是保护不了权2和权3装置的使用方法,我现在就是不知道限定使用方法的独权,以哪个权利要求的装置为主?
如果权1权2权3每个都引用一次,限定一次使用方法,写3个关于使用方法的独权,这个是不是太弱了。。。
如果以权1为主限定使用方法,权2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使用方法中又不能体现,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2016/03/22 22:26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zybFragrance
2016/03/22 22:28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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