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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中通过引用并入了其他专利内容

发布时间:2026.05.19 湖北省查看:225 评论:4

审查员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一篇外文专利,对比文件1有交叉引用的专利A,在背景技术、具体实施方式中列举了专利B、C、D、E、F,专利B、C、D、E、F写了“其公开内容在此通过引用并入”。

在答复时新增技术特征的话,分析区别技术特征需要将对比文件1+专利A-E的整体方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本申请的权1进行比对吗?

审查员在评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没有提到对1引用的这些专利,做意见陈述时能不能只分析对比文件1的方案,不分析专利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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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 不用把对比文件 1+A-F 拼成整体当最接近现有技术,只以对比文件 1 本身比对划区别特征。
    • 审查员没提 A-F,答复只分析对比文件 1 就行,不用主动分析这些引用专利。
    • 引用并入仅作解释参考,不算天然合并进最接近现有技术。

    2026/05/19 17:23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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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觉得你想太多。看审查意见怎么写的就怎么答。
    而且,答创造性,不就是三步法,找区别特征,看区别特征是否被现有技术所公开。所以你核心第一步就是看,审查意见中认为对比1公开了哪些特征,如果有你不认可的,你就反驳某某特征未被对比1所公开。如果审查意见认定对比1公开的内容你都认可,那就找本发明还有哪些技术特征未被对比1公开,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审查员没有找到对比文件评述,你就直接指出来;如果审查员认为该区别特征被其他哪个对比文件公开,你就反驳跟对比文件有什么不同。

    2026/05/20 09:03 [来自江苏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6-05-20 09:07:24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第3楼
    事实上,甚至对比文件1的方案你都不用全部分析,你只分析审查员引用的部分,当然如果分析其他内容对你有利另说

    2026/05/20 09:2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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