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一下大家对最接近现有技术答辩的看法
发布时间:2026.03.17 天津市查看:941 评论:11
本人先后接触过不同类型的代理人,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由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一种是审查员退下来后的代理人。
发现由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基本不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即默认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1就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哪怕认为不合适(根据《审查指南》3.2.1.1(1)),也不去答复/辩驳,,而审查员退下来后的代理人很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纯属个人经历,并不一定具有代表性)。
想问一下大家,一是有没有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的,二是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辩驳有没有用或者有没有意义?
发现由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基本不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即默认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1就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哪怕认为不合适(根据《审查指南》3.2.1.1(1)),也不去答复/辩驳,,而审查员退下来后的代理人很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纯属个人经历,并不一定具有代表性)。
想问一下大家,一是有没有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的,二是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辩驳有没有用或者有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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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1206_Ah23ae
[1]思博村村民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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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37 [来自安徽省]
收起回复 1 举报t_1818_EOhz41
对比文件1找的不合适无非是区别特征比较多,夸张点说整个权1都是区别特征,这多好答复。否定对比文件1没有任何意义,先不说审查员认不认可,即便认可了也是重新找一篇对比文件1,重新发审查意见,你再重新答复一遍,两个人工作量都增大。
2026/03/18 20:37 [来自湖北省]
1 举报t_2451_cVbi1w
2026/03/19 09:43 [来自浙江省]
1 举报t_6959_gn4dek
就算我们真的陈述指正了它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也还是需要继续论证我们的新创性,归根结底它是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对我们论证新创性/说服审查员的作用不大。反而如果审查员真的被说服了,换了其他对比文件,我们还得重新看!
2026/04/07 09:2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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