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想看一下大家对最接近现有技术答辩的看法

发布时间:2026.03.17 天津市查看:941 评论:11

本人先后接触过不同类型的代理人,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由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一种是审查员退下来后的代理人。
发现由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基本不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即默认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1就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哪怕认为不合适(根据《审查指南》3.2.1.1(1)),也不去答复/辩驳,,而审查员退下来后的代理人很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纯属个人经历,并不一定具有代表性)。
想问一下大家,一是有没有代理公司/事务所培养出来的代理人喜欢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答复/辩驳的,二是针对“对比文件1是否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来进行答复/辩驳有没有用或者有没有意义?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我是审查员,你上来就说我对比文件找的不对,我肯定不服啊,你要是说我从权创造性说的不对,那还是可以商量的;而且,一审不修改权利要求的话,看审查员一审后给你下驳回不

    2026/03/18 09:55 [来自辽宁省]

    收起回复 2 举报
    • 2026-03-18 11:07:17 [来自天津市]

      回复 0 举报
    • 2026-03-18 11:33:46 [来自辽宁省]

      回复 0 举报
    • 2026-03-18 11:43:27 [来自辽宁省]

      回复 1 举报
  • 第2楼
    我觉得有没有意义就看对说服审查员有没有作用,第一大部分对比文件1

    2026/03/18 18:37 [来自安徽省]

    收起回复 1 举报
    • 2026-03-25 11:17:17 [来自天津市]

      回复 0 举报
  • 第3楼
    任何对比文件都能作为对比文件1好吧,哪怕审查员的对比文件1找的很合适,就能保证一定是最接近的?明显不能。
    对比文件1找的不合适无非是区别特征比较多,夸张点说整个权1都是区别特征,这多好答复。否定对比文件1没有任何意义,先不说审查员认不认可,即便认可了也是重新找一篇对比文件1,重新发审查意见,你再重新答复一遍,两个人工作量都增大。

    2026/03/18 20:37 [来自湖北省]

    1 举报
  • 第4楼
    没什么意义,可以唬一下审查员,有些审查员后面也可能会换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但对论述是否有技术启示没有帮助,还要浪费时间写为什么不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026/03/19 09:43 [来自浙江省]

    1 举报
  • 第5楼
    因为我们最终目的是要证明我们有新创性,如果它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岂不是更好?那么差别会更明显我们会更好答。
    就算我们真的陈述指正了它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也还是需要继续论证我们的新创性,归根结底它是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对我们论证新创性/说服审查员的作用不大。反而如果审查员真的被说服了,换了其他对比文件,我们还得重新看!

    2026/04/07 09:20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快速回复

头像

t_1206_Ah23ae

[1]思博村村民

[天津市]

主题:2 回帖:25 积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