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关于专利代理师参与司法和行政程序着装规范
发布时间:2024.07.05 浙江省查看:413 评论:6
第四条 专利代理师在参加司法和行政程序时,应当在左胸中间位置佩戴协会会员徽章。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会员徽章。
第五条 专利代理师参加司法和行政程序时应着西式套装或裙装、衬衣,下着袜子和皮鞋。
第六条 男性专利代理师参加司法和行政程序时应着深色西服、浅色衬衣,配戴领带,下着深色袜子和皮鞋。领带应和所着西服和衬衣协调,避免与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环境和氛围不相适宜的花色。
第七条 女性专利代理师参加司法和行政程序时应着西式套装或西式套裙(裙长适中)、浅色衬衣,下着袜子、皮鞋。着西式套装时可配戴领带,但应避免佩戴与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环境和氛围不相适宜的饰物。
这个协会会员徽章和领带是必带的么?现在紧不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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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船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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