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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疑惑不解的审查意见,审查媛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啊?

发布时间:2024.05.28 浙江省查看:1377 评论:15

发明和实用同日双报的案子

第一次审查意见,对比文件是别的专利和已公开的双报实用新型

然后:
权利1-9不符合第9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1-10不具备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10不符合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审查媛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啊?是打算授权还是打算驳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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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打电话试探一下呗,反正联系方式通知书里都有

    2024/05/29 00: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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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估计是想授权吧需要修改

    2024/05/29 00:1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怼就完了,同日递交的申请文件不能作为对比文件,是不是才培训完上岗的

    2024/05/29 08:05 [来自四川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4-05-29 08:19:51 [来自河南省]

      回复 1 举报
    • 2024-05-29 08:27:33 [来自广东省]

      回复 0 举报
    • 2024-05-29 08:48:26 [来自北京市]

      回复 0 举报
  • 第4楼
    你要继续该发明的申请的话,按照常规的审查意见答复就行了,只是答复递交前多一步处理A9.1的步骤

    2024/05/29 08:43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 第5楼
    搁这里猜什么,审查员的电话就这么难打吗?

    2024/05/29 09:18 [来自上海市]

    1 举报
  • 第6楼
    9.1可以跟审查员商量,等符合授权条件之后再解决
    创造性正常答
    至于是授权还是驳回,取决于答复能否说服审查员

    2024/05/29 09:2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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