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引用式并列独权保护范围是怎么判断的?
发布时间:2023.06.26 安徽省查看:1278 评论:9
之前看到过有些专利权利要求是这么去写的,给我整的有点糊涂了,具体如下:
1.一种绝缘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A。
2.一种用于生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B。
3.一种生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D。
4.一种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饮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E。
上述权利要求所包含的特征是不是这样的?
权1:A。
权2:A+B。
权3:A+D。
权4:A+E。
如果是这样,这岂不是相当于权利要求234是权1的从属了,为什么要引用,直接单独写不好么?是为了单一性吗?
进一步提问一个问题,以下两种写法权2的保护范围一样吗?
第一种写法:
1.一种智能手机,其特征在于,在手机后侧开设有定位孔。
2.一种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杆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支撑杆顶端连接有定位块。
第二种写法:
1.一种智能手机,其特征在于,在手机后侧开设有定位孔。
2.一种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机的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杆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支撑杆顶端连接有与定位孔相适应的定位块。
1.一种绝缘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A。
2.一种用于生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B。
3.一种生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D。
4.一种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绝缘材料的饮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E。
上述权利要求所包含的特征是不是这样的?
权1:A。
权2:A+B。
权3:A+D。
权4:A+E。
如果是这样,这岂不是相当于权利要求234是权1的从属了,为什么要引用,直接单独写不好么?是为了单一性吗?
进一步提问一个问题,以下两种写法权2的保护范围一样吗?
第一种写法:
1.一种智能手机,其特征在于,在手机后侧开设有定位孔。
2.一种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杆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支撑杆顶端连接有定位块。
第二种写法:
1.一种智能手机,其特征在于,在手机后侧开设有定位孔。
2.一种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机的手机支架,包括支撑杆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支撑杆顶端连接有与定位孔相适应的定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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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9990_Zykqlb
[1]思博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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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4734_sp3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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