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12 安徽省查看:1494 评论:16
现有一个在先申请要求保护A方案,但是说明书同时记载了A方案和B方案(因为B只写进说明书里,因此得不到保护),在后申请以在先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要求保护B方案,法律规定可以这么搞;我想知道的是,只记载在说明书里的技术方案却能作为在后申请的部分优先权,这在现实中岂不相当于把在只记载在先申请说明书里的B方案(实施例),经过撰写(提炼B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后)弄进在后申请的权要里了吗?是这样理解的么,有大神指导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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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9990_Zykqlb
[1]思博村村民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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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冲哇
2023/01/12 22:2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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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06: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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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08:3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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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09:0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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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0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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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1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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