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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开始!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北京市查看:552 评论:0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

第一部分:项目征集说明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项目实行线上申报,通过“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法人注册/登录-法人服务-知识产权-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办理-在线申报),按照单位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确定、签订任务合同书的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填报,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到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

2.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项目通过初审。

3.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业评价机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单位,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4.市知识产权局对拟立项项目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

5.立项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签订“任务合同书”,将申报书纸件和项目合同书纸件加盖公章送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区知识产权局将纸件材料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主管业务处室,完成任务合同书签订。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线上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内容相一致,报送的纸件材料须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并按要求装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本市(指天津市行政区域,下同)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注册时间不少于18个月(截至2022年5月),应具有独立财务账户。

2.申报项目的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资助项目资金,不超过申报企业注册资金的50%。

3.申报单位有未结项或近两年内有未正常结项(或被取消)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不能申报,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资助项目,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项目征集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其它相关附件材料等通过申报系统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上传申报系统的单个电子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

(三)申报单位应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合理高效使用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确保申报项目按期完成。

(四)申报单位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资助项目资格,并列入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失信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资助项目的电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7:00时,届时申报系统将关闭项目申报功能。

四、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7:00时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QQ截图2022052515574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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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项目征集指南

 

一、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

(一)支持方向1: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

1.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组织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全面提升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利试点企业。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拥有核心产品技术,经济效益良好,具有承担项目任务的人员、机构和资金等保障,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专利创造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
(2)优先支持我市12个产业链企业,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基础和应用前沿领域专利布局,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3.项目任务

(1)完成核心产品(技术)专利挖掘与布局分析报告。

(2)完成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专利产出,授权专利不少于10件,且专利申请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完成至少2期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提升企业技术和研发人员创新能力。

(4)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有部门、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规范”,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5)项目实施效果明显,对产业链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项目不超过50项,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1:1匹配。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伟   咨询电话:23039856

(二)支持方向2:知识产权创新文化

1.项目目标
促进全市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举办知识产权双创大赛,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工作,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助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育校园知识产权文化,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和承办知识产权相关大赛工作经验。

3.项目任务
(1)项目期内,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遴选出不少于60个优秀专利项目进行推介;组织全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等不少于3个特色初赛;组织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推介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推荐专利创业奖相关工作;建立大赛数据库并开展推动项目实施转化工作。

(2)项目期内,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组织推动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工作,遴选不少于3所符合条件的学校经专家评审后通过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认定。组织2022年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工作,组织参赛项目不少于200件。组织开展1次教师知识产权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进校园活动,活动辐射不少于5个学校。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军   咨询电话:83971896

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发挥好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筹建,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涉农区域的高质量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单位。

3.项目任务
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1)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健全社会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体系,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制度衔接,出台协调配套的保护和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2)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系列标准,提高检测能力,规范生产过程,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突出。

(3)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行政执法和协同保护,公开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强化保护宣传,引领意识提升。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升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有组织地通过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马博   咨询电话:84493629

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

1.项目目标
针对列入国家名录的地理标志同步建立完善联系指导机制,指导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产业。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产品的地理标志权利单位。

3.项目任务
围绕用好地理标志、提升品牌价值、发展特色产业、造福地方百姓,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马博   咨询电话:84493629

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建设

1.项目目标
支持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预**务,定期发送监测预警报告,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防控能力,针对海外专利、商标纠纷具体个案提供应对指导,对接优质资源,服务区域发展,助力涉案企业积极维权,提升纠纷应对能力。

2.申报条件
(1)本地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较多,当地企业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有强烈需求。
(2)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应对中心地方分中心,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人员和资源保障,具备开展指导工作的能力。

3.项目任务
(1)收集报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所在地区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分类整理和分析研究当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态势,编写相关区域行业专业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预警报告。

(2)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接收所在地区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申请并提供指导服务,必要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应对建议。做好受理案件的咨询指导和跟踪反馈。影响产业发展、主体复杂、数额巨大或波及范围较广的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报送指导中心。每年为3家以上出海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3)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围绕本地区企业需求,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年组织开展5场以上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公益培训。

(4)协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赴运行成熟的分中心调研学习,建设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指导专家库或公益律师团队。指导企业对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快速、精准获取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指导企业申请当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支持。建立1家以上海外工作站。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单治威   咨询电话:23039863

(二)支持方向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

1.项目目标
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程序,提供维权援助、监测预警、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侵权判定咨询、展会、电商纠纷调处、商标注册申请、公益培训等“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地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及社会公信力,具有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和资源保障,具备开展指导工作的能力。

(2)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有需求,近年处理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保持增长,上一年度办理保护维权相关案件不低于500件。

(3)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重视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能够为支点任务落实提供资源保障。

3.项目任务
(1)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在受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权请求后,对核查符合纠纷快速处理条件的请求,帮助指导维权主体提交有关部门立案,并全程协助开展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提供相应技术支撑。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探索建立与司法部门协同的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2)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明确可进行快速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类型和标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确定快速处理流程和各环节办理周期,明晰纠纷快速处理各参与主体职责。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撑。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专项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权利人通过快速处理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赴运行成熟的省市保护中心、快维中心,及我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各成员单位调研交流,整合优势资源,多环节并行服务我市创新主体。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单治威   咨询电话:23039863

(三)支持方向3: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1.项目目标
深入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体系的建设,发挥互联网、区块链、信息数据等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技术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证服务能力,对全市相关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提供支持和服务,推进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及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2.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司法领域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基础的单位。

3.项目任务
(1)依托互联网、区块链、信息数据库等技术应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平台建设。

(2)在全市范围内为至少5家知识产权调解组织的建立、运营提供支持及服务。

(3)至少开展4期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的宣讲活动,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平台的普及,提高企事业单位、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   咨询电话:23039863

(四)支持方向4: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1.项目目标
围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工作,聚焦关键环节,推进社会诚信。以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为基础,持续开展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导各类大型商业场所完善知识产权准入承诺、先行赔偿、假冒离场等严格管理制度,营造“尊重创新、保护产权、诚信经营、拒售假货”的良好商业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动能,提升我市商业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

2.申报条件
具有多年承担我市相关专业市场开展和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和培育工作经验,具有对我市大型综合性市场单位开展市场走访、摸底调研、培训授课和宣传活动组织、日常辅导培育、资料文件汇总等方面能力。

3.项目任务

(1)组织推荐和遴选2-3家流通领域市场进入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培育序列。

(2)指导和培育2-3家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达到“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标准要求。

(3)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培训2-3次,开展培育市场内知识产权培训活动不少于6次,营造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4)组织和指导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做好续延审查、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5)开展我市商务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   咨询电话:23039863

五、维权援助工作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项目目标
积极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对外贸易领域产品质量、市场竞争规则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帮助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开展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加大海外维权力度,指导企业积极有效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2.申报条件
(1)拥有专业工作团队和调解员队伍,已经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组,能够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管理知识产权案件流程,研究梳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典型案例等,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2)已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和工作方案且运行良好。

3.项目任务
(1)发布保障企业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维权和风险警示信息。针对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领域风险警示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保障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合法权益。
(2)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内容包括基本案情,案例分析及启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帮助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帮助我市企业在国外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进行国际品牌培育和保护,助力企业“走出去”。
(4)在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增强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测,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
(5)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标法翻译,填补国内空白,翻译介绍“一带一路”国家商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助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际化、法治化水平,为制定修订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供借鉴,为企业实施国际自主品牌保护战略以及在海外维权提供指引。
(6)围绕企业和调解员两个维度,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海外专场培训。

①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及海外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积极有效防范国际贸易过程中知识产权风险,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②调解员知识产权专项培训。邀请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对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调解员队伍的能力水平,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护航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   咨询电话:23039863

(二)支持方向2: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项目目标
为提升天津市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天津市重点行业、产业链、园区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来源合法的国家专利、商标、侵权判例等相关数据资源。

(2)申报单位应具备整合京津冀专家人才资源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应具备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侵权比对分析、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相关经验。

(4)申报单位应具备至少5名具有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侵权比对分析、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经验的专职人员。

3.项目任务

(1)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维权援助响应机制及规范工作流程。

(2)建立覆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专业领域,服务行政执法、司法鉴定、技术调查、纠纷调解等工作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支撑体系。

(3)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专家指导和咨询支持体系,帮助企业应对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意见。

(4)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系列培训。结合企业需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等专题培训,提升天津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6个月。

项目咨询人:曲达   咨询电话:23039863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

(一)支持方向1:重点机构专利信息推广服务

1.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重点机构专利信息推广服务项目,提升创新主体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意识,推广专利信息检索工具,普及专利信息检索技能,增强创新主体获得专利信息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提高创新主体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认定且已经通过验收并正式挂牌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2)具有面向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所需的场所、设备、数据资源并且拥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3)拥有专职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团队,人员业务素质强,应具备信息检索及信息服务工作经验并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信息培训。

(4)在过去两年内有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典型成功案例。

3.项目任务

(1)推广我市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系统。通过多种方式向我市创新主体宣传和讲解专利检索与分析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检索技巧。

(2)开展专利信息培训等基础服务。向创新主体普及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项目期内开展不少于5期专利信息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500人次。

(3)开展面向特定行业或创新主体的专利信息服务。根据特定创新主体的需求,提供建设特色资源数据库、提供专业培训和专题讨论、协助开展技术成果转化或者面向特定行业或产业创新主体开展特定检索、技术监测和竞争者监测等服务。选择其中至少两项内容开展服务,形成典型服务案例。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孙志艳   咨询电话:23039865

(二)专利数据分析服务

1.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市的工作部署,分析我市专利状况,重点研究我市重点产业的专利情况,为政府部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出台措施推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为企业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等方面提供参考。

2.申报条件

(1)拥有承担项目任务所需的基础数据和条件,具备承担专利及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能力。

(2)对区域或产业知识产权数据进行过数据分析和平台建设的优先考虑(需提供佐证材料)。

3.项目任务

(1)天津市有效专利分析

对专利数量进行数据分析,同时结合申请时间、公开时间、授权时间、专利类型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展现各年份的有效数量增长变化趋势、各类型有效专利数量分布及变化趋势等等。

(2)专利类型分析

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直接通过专利类型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结合时间、状态等条件进行组合分析,挖掘天津市高技术、高价值的专利发展与变化情况。

(3)专利申请人类型

专利申请人类型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个人等类型情况,分析天津市专利申请分布情况。

(4)重点产业分析

对《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10条产业链进行专利数据分析。

(5)高价值发明专利分析

对高价值发明专利进行如万人均拥有量、分布、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分析和数据挖掘。

完成分析报告1份,对上述数据提供为期1年的跟踪服务。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李学诚   咨询电话:23039882

七、专利行政保护工作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重点区域专利行政保护试点

1.项目目标
贯彻市委、市政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支持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静海区等6个第一批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区域进一步提升专利行政保护水平,提高区域专利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熟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业务,具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并经区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可,能为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区提供专业服务,确保完成专利行政保护试点任务。

3.项目任务
(1)完善区域专利行政保护体系。协助试点区建立贯通市、区、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机制,对区域专利行政保护相关人员举办一期以上专利业务培训工作。

(2)提供专利纠纷调解裁决技术支持。试点期内,协助相关区域办理专利纠纷调解数量达到5件以上。

(3)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帮助相关区域在区域、重点园区(行业)等产业集聚地建立1家以上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每年组织2期以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形成不少于4个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1家以上区域重点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典型案件宣传。借助“3.15”、“4.26”、“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公益宣讲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发掘区域专利保护典型案例或工作信息2个以上。

(5)协助相关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开展企业海外维权指导等不少于1项特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咨询人:张剑光   咨询电话:23039863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点击查看原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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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申报书保护类.doc 下载
  • 03申报书创造类.doc 下载
  • 04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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