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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中通回答前在这里讨论一下可以吗?(专利申请已经公开)(二)

发布时间:2022.04.20 北京市查看:677 评论:6

首先感谢思博网提供了一个可以讨论回答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平台。本发明申请的申请号为:202010481717.8。已公开,网上可以查到下载。为了让大家有一个全貌的了解,上传了一些相关的文档。有意参加讨论并肯提出合理建议的,可回帖下载。欢迎大家“公审”。

本申请只有一个独权,没有从权。本申请为基础(方法)专利申请,如能获批还会有其他**(产品)专利申请。如果有高手在法律层面能给出更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获得专利授权,可独家代理其他**专利的申请。下面是我对二通的答复: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做了进一步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申请人逐项分析了权利要求1的特征描述,做如下分析与改动:
 
说明书中明确指出“本发明主要由空气输入针孔(5),湿棉盒仓(7),二氧化氯泡腾片药盒仓(8)和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 4个部分组成。其它都是为这4个主要部分服务的。”所以特征描述主要是关于缓释湿棉盒的这四个部分的阐述。
 
特征描述1,  “盒子的两个面上各有一个朝向流动气体来向的入气针孔(5)和一个朝向流动气体去向的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
本发明申请的名称为"二氧化氯泡腾片缓释湿棉盒"。 根据常识,盒子都是有多个面组成的。说明书中“空气输入针孔(5)朝向空气来的方向。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朝向空气去的方向。”的描述直接地,毫无疑义地表明两个针孔在盒子的两个面上,因为两针孔在同一个面上又朝向不同的方向是不可能的。两个针孔分布在两个面上只能是每个面上各有一个针孔。图1中也可以明显看到空气输入针孔(5)在盒盖上,而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在盒子底座上。权力要求1中描述的“入气针孔(5)”和说明书中描述的“空气输入针孔(5)”字面上稍有不同。为了和说明书中描述保持一至,申请人将此描述修改为:
“盒子的两个面上各有一个朝向流动气体来向的空气输入针孔(5)和一个朝向流动气体去向的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空气输入针孔(5)”和说明书中保持一致。修改后的特征描述应该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的从说明书中确定。
 
特征描述2, "靠近入气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
专利申请原权利要求2的描述有“气体流动的顺序即空气输入针孔(5)  => 湿棉盒仓(7)  => 二氧化氯泡腾片药盒仓( 8)  => 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由此描述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湿棉盒仓(7)是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的。但申请人仔细分析了“靠近入气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这段话,发现它也有被理解为“湿棉盒仓(7)”由盒子外面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的可能性。为此,申请人将这段描述前面加上“盒内”加以限定更改为:“盒内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这样更改后的特征描述应该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的从说明书中确定。
 
特征描述3, “盒内还有一个用于放置二氧化氯泡腾片的药盒仓(8)”:
前面的特征描述已经明确指出“盒内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二氧化氯泡腾片的药盒仓(8)”在盒内的任何其它地方,都应该比“湿棉盒仓(7)”更靠近“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 能够保证“气体流动的顺序即空气输入针孔(5)  => 湿棉盒仓(7)  => 二氧化氯泡腾片药盒仓( 8)  => 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此特征描述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的从说明书中确定。无需修改。
 
综合上述3点,申请人将权力要求1修改如下:
 
“一种放置于流动气体中的二氧化氯泡腾片缓释湿棉盒,其特征为:盒子的两个面上各有一个朝向流动气体来向的空气输入针孔(5)和一个朝向流动气体去向的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盒内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以及盒内还有一个用于放置二氧化氯泡腾片的药盒仓(8)。” 
 
这样修改后的权力要求1可由原说明书和原权力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申请人经查得知,权利要求2的内容“本发明可用于的其它泡腾药片气体的缓释领域比如(但不限于)84 泡腾片的缓释。”只需在说明书中阐述,不必在权力要求中提出。申请人决定取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
 
三、关于‘本申请为一种“相对封闭的盒体”’,技术人员完全可以从说明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申请人在一通的意见陈述中提到直径0.15毫米的针孔,主要是强调技术方案发现的“非显而易见”性,不是对权力要求的补充限定说明不应该作为限定出现在权利要求中。审查员"申请人所声称的实验结果也没有记载在原始申请文件中"的“认为”也是不属实的。
 
意见陈述中“相对封闭的盒体”是可以从说明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专利申请原权利要求2的描述有“气体流动的顺序即空气输入针孔(5) =>湿棉盒仓(7) =>二氧化氯泡腾片药盒仓( 8) =>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中国有句俗语叫做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如果不封闭(漏气)就不能保证气体只从空气输入针孔(5)入和只从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出,气体浓度就不能得到稳定的控制。一般技术人员都应该能够想到的。并且,图1是具体实验验证过程中用的一款3D打印的盒子。因为3D打印器件的密封性能不好,添加了密封圈(2)。这个密封圈(2)没有出现在权利要求的特征描述中,就是因为如果盒子密封良好就不需要这个密封圈(2)。技术人员看到这个图中的密封圈(2)就应该知道这个盒子是需要密封的。这些都是技术人员可以从说明书和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所以审查员“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定本申请为一种'相对封闭的盒体'”的“认为”是不正确的。由此来否定本发明申请的创造性也是错误的。
 
“权利要求未限定针孔直径,说明书也没有对此作出记录”是因为说明书中已经明确指出"空气输入针孔(5)和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的大小配合空气流量决定空气中二氧化氯的浓度"。技术人员看到后应该知道如何进行调整验证。0.15毫米的钻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特定空气流量,特定需求的二氧化**体浓度)的一个验证实施例。出现在意见陈述中是要告诉审查员研发人员在验证测试过程的艰辛。是向审查员强调技术方案的发现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想法是需要验证的。验证的方法多种多样。极度地缩小针孔只是验证产生低浓度气体的一种方法。申请人不可能在权力要求书中给出针孔直径0.15毫米的限定,如果给出此限定就不是方法而是特定实施条件下的一个产品。所以,0.15毫米的针孔不应该作为限定出现在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权利要求未限定针孔直径,说明书也没有对此作出记录”不能成为否定本发明申请具有创造性的一个理由。
 
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所声称的实验结果也没有记载在原始申请文件中",不属实。“二氧化**体的持续释放时间大于48小时”的验证结果,在说明书中是有记载的。说明书中是这样说的“加入2粒二氧化氯泡腾片的湿棉盒配合专利申请2019107876122的实施方法2可以得到风量约为35升/分钟平均浓度约为0.4ppm的二氧化**体的持续释放时间大于48小时。浓度范围 0 .1~0 .8ppm。持续的时间和二氧化氯泡腾片二氧化氯的含量有关”。在回答一通的意见陈述中也清楚指出“实验的结果表明其持续释放的时间达到了最长 72 小时以上。本发明的实验采用了两个厂家的泡腾片。由于其中一个厂家的泡腾片持续时间只达到 48 小时以上,说明书中保守的采用了 48 小时并注明持续时间和泡腾片二氧化氯含量有关”。意见陈述中提到两个实验验证结果(72小时和48小时)也是向审查员强调此方法是经过申请人多次实验验证过的,不是靠拍拍脑袋瓜凭空出捏造出来的。“说明书中保守的采用了 48 小时”而不是72小时,原因是为了不被认为有故意夸大缓释效果的嫌疑(因为同样的条件下,有的厂家的二氧化氯泡腾片达不到72小时)。审查员依据不属实的“认为”来否定本发明申请的创造性是不妥的。
 
申请人在这里再次强调:“中国消毒学杂志 2019 年第 36 卷”的一篇文章“低浓度二氧化**体的应用研究”在 707 页有这样一段话:“低浓度二氧化**体的应用难点…化学反应进程难以控制,容易瞬时产生高浓度二氧化**体。尽管已有学者开始尝试使用缓释剂或凝胶剂等方法,来延缓其化学反应过程,并以此持续产生低浓度二氧化**体,但受制于反应方式本身的问题,浓度控制始终是个难以逾越的障碍。…”。而本发明恰恰就用相对简单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难题:用现在还没有别人用过的方法(一种放置于流动气体中的二氧化氯泡腾片缓释湿棉盒,其特征为:盒子的两个面上各有一个朝向流动气体来向的空气输入针孔和一个朝向流动气体去向的二氧化氯出气针孔,盒内靠近空气输入针孔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以及盒内还有一个用于放置二氧化氯泡腾片的药盒仓)去解决一个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利用普遍应用的二氧化氯泡腾片得到相对稳定的低浓度二氧化**体)。

用前人没用过的方法去解决一个现在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本身是毫无疑义地具有创造性。本方法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经过反复验证测试是不容易想到的。否则不会有很多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花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去研究凝胶和除菌卡这种浓度极难控制的方法而不去验证本发明申请提出的相对简单而又容易控制气体浓度的方法。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技术人员也是在积极地采用控制湿度/温度的方法控制释放浓度并非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明确指出的"空气输入针孔(5)和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的大小配合空气流量决定空气中二氧化氯的浓度"的方法。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提出的方法如果用在泡腾片上,就会如同“中国消毒学杂志”那篇文章所说有“瞬时产生高浓度二氧化**体”过程发生。因为即使在稳定的湿度和温度的条件下,泡腾片也会有一个崩解产生高浓度二氧化**体的过程。本发明申请是目前通过泡腾片得到相对稳定的二氧化氯缓释气体的最佳方案。在申请人提出此方法的专利申请后再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都能够想到的”话,难免让人感觉有“事后诸葛亮”的嫌疑。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中有可能被认为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技术特征描述作了进一步认真的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可由原说明书和原权力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也针对审查员提出的其他每一个问题作了咬文嚼字,字斟句酌的陈述,充分证明了本发明申请的创造性。请审查员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权本发明的专利权。
 
所作修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附件:

  • 一通意见陈述书X.pdf 下载
  • 低浓度二氧化氯气体的应用研究.pdf 下载
  • 二通审查X.pdf 回复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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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距离回答二通还有一个多月时限。欢迎大家积极参加讨论。

    申请人不是不想去找代理,找过一个有资质的代理花了6800大洋打算重新代理申请。当申请人看到准备重新申请的文档时发现由于前面的请已经公开,新的申请怎么变化都不能避开原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范围。不可能获的批准。决定放弃新的申请,坚持自己来回答通知书。6800大洋就这样打了水漂。

    虽然代理认为即便由他们代理答复获批的概率也仅有30%,申请人还是坚持自己要回答通知书:

    1, 申请人坚信,用前人没用过的方法去解决一个现在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本身是毫无疑义地具有创造性。
    2,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所以更改后的权利要求只有独立权利要求1:“一种放置于流动气体中的二氧化氯泡腾片缓释湿棉盒,其特征为:盒子的两个面上各有一个朝向流动气体来向的空气输入针孔(5)和一个朝向流动气体去向的二氧化氯出气针孔(9),盒内靠近空气输入针孔(5)有放置湿棉的湿棉盒仓(7)以及盒内还有一个用于放置二氧化氯泡腾片的药盒仓(8)。”此权利要求,可以由原说明书和原权力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此方法没有前人用过,所以毫无疑义地具有创造性。
    3, 针对审查员提出的其他每一个问题作了咬文嚼字,字斟句酌的陈述,充分证明了本发明申请的创造性。

    有疑义的话,大家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地讨论。全当是提前“对薄公堂”了。 无论获批与否,都应该对专利申请具有借鉴的意义。“对事不对人”,在本讨论中还是最好不要再有类似“民间发明人”词语出现为好。

    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话,申请人就认为本发明申请毫无疑义地应该被授予专利权啦。(激将法)

    虽然审查员已经说出本申请不具备被授予专利权的前景。申请人还是决定不放弃,坚持到最后。前面正是由于申请人的坚持,本申请才免于被“非正常”的命运。 如果允许,申请人也会持续在这里公开本申请进展的。谢谢大家来参与讨论。

    2022/04/25 09: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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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根据“中国消毒学杂志 2019 年第 36 卷”文章,低浓度二氧化**体是有消毒作用的。申请人使用内含“二氧化氯泡腾片缓释湿棉盒”的随身小风扇已有2~3年的时间了。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不适。申请人坚信它会成为我们抗击新冠病毒的利器,战胜病毒恢复正我们的常生活。

    如果有高人指点在法律层面给出建议如何回答通知书内容并被采纳获得专利授权的,申请人承诺给予报酬(1000元+,以靠前的建议贴回复时间为准)。

    申请人是一名退休工程师,还没成立任何公司。如果申请获得专利授权,欢迎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合伙创业。

    申请人也在这里提醒,二氧化氯广谱去味消毒是它的优点同时也是弱点。申请人认为:很多味道可以消弱它的作用。不只是臭味甲醛,香味也一样。香水,花露水,蚊香甚至是汗味都可以消弱它的作用。靠香气掩盖二氧化氯刺激性的方法不可取。当你只闻到香气的时候,二氧化氯消毒作用也就基本消失了。

    2022/04/21 08: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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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一看权要说明书就知道是民间发明人的申请,去找代理所吧,看有没有人愿意帮您

    2022/04/21 14:17 [来自广东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2-04-21 20:19:11 [来自北京市]

      回复 0 举报
  • 第4楼
    1

    2022/04/21 14:2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

    2022/06/10 17:12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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