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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业余时间跟申请人一起写了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属于"自行接受委托"吗?

发布时间:2021.11.01 四川省查看:1166 评论:4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里有这样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师应当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什么? 对社会、个人有什么益处? 


如果申请人通过合同,给了代理人一定权利,让代理人承担一定义务,这属于委托。
如果单纯只是申请人甲对在代理公司工作的乙说:帮我写一下这个申请。然后给乙了一点感谢金,没有让乙承担什么责任义务,这属于专利代理师“自行接受委托"吗?
(看到好多说兼职或者接活撰写专利的,这属于“自行接受委托"吗?)
如果上述行为违***不会有人专门以“我需要兼职代理人代理帮我写专利”,然后让代理人上钩,然后举报这个代理人,就吊销了这个代理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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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着“自行接受委托”的名义是专利师以“执业专利代理师”的名义代理申请专利;你们私底下达成的协议只要不危害公众利益、社会利益、善意第三人,我觉着就没什么问题,只要你别以“执业专利代理师”名义进行相关活动。

    2021/11/01 11:2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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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申请出问题,申请人甲跑去投诉乙,若有往来证据表明,那就是石锤。不是熟人乱接,那就承担风险吧

    2021/11/01 11:34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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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和你让律师写一个起诉状一样吧,只要你不以专利代理师的身份去和专利局沟通就没事

    2021/11/01 13:47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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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哈哈我上学的一个专利过了

    2021/11/01 14: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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