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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本质是不是在一定时间内获得“合法垄断”权?

发布时间:2021.05.19 上海市查看:12080 评论:12

如果是,那么专利法48条,关于强制许可的情形“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怎么解释,是不是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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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是吧,垄断是我能做你不能做,专利虽说也是我能做我的专利,你不能做我的专利,但是你还是可以改进之后做呀,跟垄断比差远了吧

    2021/05/19 17:5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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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9 18:05:4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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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0 09:15:0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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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专利本质不是“垄断”,是“排他”。

    你有一项专利,只是说别人没有得到你的允许不能实施这一项专利技术,并不代表你自己就一定能够实施这个专利的技术。

    2021/05/19 18: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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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咨询合作v:kykd922

    2021/05/19 22:4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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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专利法的第一条是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垄断有助于鼓励发明创造,但是不利于发明创造的应用,所以这两者之间需要有一个平衡。

    2021/05/20 09:1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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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一般单件专利的本质是排他,专利池的有效运用才能实现合法的垄断

    2021/05/20 10:4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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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质上是以公开换保护

    2021/05/22 06:21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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