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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双报发明延迟4年审查?公开数据告诉你,这可能是真的

发布时间:2021.03.25 北京市查看:7508 评论:7

专利双报,或者叫一案双申、一拖二等等,是比较常见的申请策略。
名词解释:
申请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发明和新型两件专利;
新型授权快,先对方案进行保护;
等发明经审查授权时,为避免重复授权,新型需要放弃。

但是自2019年底以来,围绕着专利双报就传言不断,说:

专利双报中同日申请的发明,
要4年后才开始审查。

之所以是传言,是因为一直是坊间流传,无实锤、无官方文件;

也有说是内部文件,不公开的,就连国知局310号咨询员也只会给你打太极。



所以,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们用公开的专利数据来说话!

想直接看结论的,可以跳过分析过程,直接看文末。

第一组数据:延迟审查可能真的存在

因为发明授权公告的同时,新型要避重放弃。

如果双报的发明,真的存在延迟审查,那授权公告量会减少;

同时双报的实用新型,因避重放弃的数量,也会同步减少。

果然,数据和我们设想的是一样的,而且同步性非常好!





上图中,在2015至2018年间,避重放弃的新型数量和双报发明授权公告的数量都在3w+的水平;

到了2019年,两个数据同步突然跌至1w+的水平;

到了2020年,两个数据又同步跌到了2-4k的水平;
说明:两者每年的数据有1k+的差距,在于有些双报发明的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以至于双报新型与之存在差别,从而不用避重放弃)

这个数据变化,和2019年下半年开始流传的“双报发明延迟审查”,是非常一致的。

至少说明,2019年以来,双报的发明的授权公告量,真的在减少!

第二组数据:并不是4年后才开始审

2019-2020授权公告的双报发明,它们都是哪年申请的?





上图就比较清晰了:

2019年授权公告的双报发明中,有54%申请于2016年,有24%申请于2017年;

还有极少部分申请于2018年和2019年的双报发明,约4%,在2019年就授权公告了。

同样的,在2020年授权公告的双报发明中,申请于2017年和2018年的分别占到了43%和36%;

同样还有约百余件2019年申请双报发明,在次年就授权公告。

也就是说,虽然2019年2020年双报发明授权量少了,但至少还是有一部分双报发明,在1-3年内就可以审结

第三组数据:大部分要在4年之后才会审结

为什么是4年?多少双报发明需要等4年?

第二组数据虽然告诉我们有一部分双报发明可以不用等4年,但是它到底占多大比例呢?

我们先看2015-2016年申请的双报发明的授权数据。

在最后获得授权的这批双报发明中,有约95%的比例是在申请后3年内,即获得授权公告!


如果按上述的规律,2017年申请的双报发明,至少大部分会在2018、2019、2020年审结或者授权...

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从当前法律状态上看,截止到目前,2017年申请的双报发明,居然还有80%没有审结(实审+公开)!

即便2017年申请的双报发明,已经有近8k件获得授权在3年内获得授权,但是这只占到当年申请总量的7.4%

也就是说,3年已过,但仍然有超80%的2017年申请的双报发明目前仍处于未审结状态!

就更别提,还有2018、2019年申请的双报发明,未审结的比例超90%。

所以,这些2017年之后申请的双报发明,大部分在3年之内是审不完的!

未必是要等4年才开始审,但至少要等到第4年,或者4年之后才可能审结。

国内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长数据,我之前是研究过的,详见《2020年专利审查全面提速!

审查时长超36个月的,基本属于垫底的;

超48个月的,无疑就是垫底中的垫底的了...



好了,到这里,数据已经足以说明文章开头的那个“传言”了。

我们从数据层面总结一下,或者说重新解释一下就是:

1. 自2019年以来,双报专利中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速度确实较之前变慢了很多;

2. 受影响最大的,主要是2017年之后申请的双报发明;

3. 并不是4年后才开始审,实际上3年内能审结的也有,但是比例非常非常小!

4. 大部分双报发明,至少要到第4年,或者4年之后才能审结!

好了,作为专利分析师,我又一次用公开的专利数据,证实了一件大家可能都知道的事!

来源:韩百科君,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4JVHCTtpfvbTBJFptym1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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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

    2021/03/25 19:37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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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没看明白,丢人白?

    2021/03/25 21:10 [来自未知属地]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1-03-26 09:34:49 [来自广东省]

      回复 0 举报
    • 2021-03-26 13:22:56 [来自河北省]

      回复 0 举报
  • 第3楼
    完蛋了

    2021/03/25 21:4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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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如果没有案件积压,也不会被故意往后推。
    我理解是,因发明案件多,审不过来,因此内部约定,双报比单报的优先级略低,但是没有去限定必须几年以后才能审。

    2021/03/26 09:39 [来自广东省]

    2 举报
  • 第5楼
    1.没有明文规定双报发明4年后审查。
    理由:有实施例证明4年内已经实审
    2.那有没有故意延后审查?
    现有数据不能支撑该结论,无结论

    2021/03/26 11:0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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