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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取得法考证书的考生,每人补发2000元!

发布时间:2021.01.12 山东省查看:8576 评论:16

本帖最后由 馋洋洋 于 2021-1-12 15:2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离申领日期12个月以内取得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领国家补贴,最高可领2000元。其中法律职业资格也在其中,再一次明确了法考证书的价值。

享受补贴的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5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已于2017年取消),水平评价类2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申领的条件


1、在职,缴失业**满一年。申领时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缴纳五险),同时缴纳失业**费累计满一年以上;

2、139项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括的139项资格可以申领,其中,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3、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离申领日期12个月以内取得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领。

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分类标准

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补贴标准: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申领流程人社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失业**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技能提升补贴的具体审核程序: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参保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失业**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4、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证书查询平台

■ 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施“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政策,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地区是否可以申领的,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社保局。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8G1hgyGlk-S2dx5fQtR6qQ



标签: 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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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愣是没看懂。。。。话说考代理师的有补贴吗

    2021/01/12 15:2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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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2 15:27:0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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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所以大连有吗

    2021/01/12 15:24 [来自辽宁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1-01-12 15:26:0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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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黄天教主 发表于 2021-1-12 15:23
    愣是没看懂。。。。话说考代理师的有补贴吗

    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有哪些好处(收藏)https://bbs.mysipo.com/thread-1095704-1-1.html

    2021/01/12 15:32 [来自北京市]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1-01-14 23:18:4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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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21-1-12 17:05 编辑

    永夜剧作家 发表于 2021-1-12 15:27
    拿到证书后,立马去当地人社局看公告或者打电话说补贴的事,一般是有的

    谢谢提醒,
    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在2018年01月01日以后取得的,
    虽然,不符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在申领日期12个月以内“的申领条件。


    但是,我还是查了北京的政策,从而确定了
    目前,所有在北京考试的法考过关考生,无法申领该项补贴。
    原因是北京人社局选择用来补贴的主要是家政服务人员等。


    下一条是北京政策的简介,再下一条是北京政策的全文,

    建议朋友们:如果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别花太多心思想什么政府补贴,多给社会贡献一些力量吧。
    如果不是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可以查找本地的规定。

    大家还是以工作为主,
    如果有精力可以考虑正式申请进双证群

    2021/01/12 15: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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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北京出台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千龙网北京2019年10月10日讯(记者 刘美君)记者9日从北京人社局获悉,北京市出台《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计划到2021年底,北京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北京人社局介绍,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将是本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培训的对象。其中就业重点群体包括七类人群和“六大员”。其中,七类人群是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六大员”是指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安员、医疗护理员、保育员、快递员。针对这些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着力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

    面向七类重点人群,北京市将开展菜单式、目录式免费技能培训,劳动者可根据需求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同时,北京市还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除此之外,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培训期间,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天不低于35元的生活费补贴。

    面向“六大员”,北京市将加大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力度。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还将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从业人员,提高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今年,将组织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安员、医疗护理员、保育员、快递员等技能培训,预计年培训规模将达近10万人次。

    2021/01/12 15: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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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9-10-16 15:26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9〕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7日
    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9〕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21年底,本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加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一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培养计划,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基地”的培养机制。对于实施1至3年培养计划的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至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三是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施3项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一是实施岗位培训提升计划,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困难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非等级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研修培训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每家列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研修补助。三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艺传承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每年给予每个申报通过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加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以及**科技、文创等重点产业,将技能提升培训纳入产业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项目。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和**科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针对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文创产业,开发培训目录,对于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四)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在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对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此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市技能培训试点区,除享受市级普惠政策外,还可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相应培训及奖补政策,市级资金根据开发区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

    (五)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面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助计划。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七)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专项培训计划。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对于开展“回炉”培训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计划。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培训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五、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

    (九)支持企业扩大培训规模。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技能人才实训****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十)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供给。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思路,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加快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十一)支持社会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评价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评估检查,提高评价工作水平。

    (十二)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实习实训。大力发展“互联网+”等现代培训方式,鼓励建设智能化培训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组建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加大远程培训课件开发与更新力度。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便于劳动者按需选择。加强职业培训师资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强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督导,加快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精准使用。各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小组统筹、市区实施、行业主责、机构参与、财政专账、一网通核的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能提升行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抓好任务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培训和资金审核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平台,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培训人员和补贴数据,实现一网比对、一网归集、一网统计。

    (十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就业专项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相关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结合工作分工,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要加大培训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和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定期组织专项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七)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培训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附件: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性培训2019年任务分解表

    2021/01/12 15: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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