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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 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0.12.04 上海市查看:3102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逸天凌风 于 2020-12-5 20:43 编辑

第1条  (推定)专利权有效原则
   一句话总结:在侵权纠纷立案后,只要侵权人不去无效专利,法院就推定专利权有效,在审理的过程中以专利权有效为前提审理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产生的前提是:被侵权的专利,其专利权是有效的,如果专利权无效,则没有侵权的基础。又专利权有效/无效属于行政确权审查程序,是由复审委审理的,侵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者互不干涉,因此法院做的工作经常会与复审委搭配起来做:权利人/复审委对专利权有效性确认+人民法院在确定专利有效性是否存在的前提下审理裁定侵权纠纷(也即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子的主体必须是专利权有效性确定或可以推定专利权有效的专利)。

    权利人举证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则需要先向法院提供其专利权有效的证据,该证据包括: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证书、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其中专利登记薄副本可信度>专利证书。

    权利人向侵权人提起诉讼后,权利人是主动方,为了保护被告侵权人的权益,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被告侵权人拥有质疑其专利有效性、请求人民法院中止诉讼的权利(专利有效性是否存在存疑,人民法院审理的前提不确定,人民法院不能审理案件,此时要靠复审委对专利权有效性进行确认):
1、如果是实用和外观,则被告侵权人在接收起诉状副本后的答辩期(15天)内,可以通过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来中止诉讼;(如果超过答辩期,原则上默认侵权人放弃该权利,后续再提起无效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中止诉讼)。但由于侵权人经常会利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中止诉讼的权利拖延时间,从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为了维护权利人的权益,规定了1+3的应对方式:
A、 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采取的措施:中止诉讼+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采取其他措施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
B、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同时准备了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他经复审委审查后仍能维持专利权的证据,即使侵权人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只要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材料足以推定专利权有效,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中止诉讼。
C、 被告请求无效宣告所提供的证据或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即使侵权人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由于明显不可能无效该专利,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中止诉讼。
D、其他人民法院认为足以推定专利权有效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中止诉讼。
    当然如果侵权人答辩提供的材料能很明显证明该专利为现有技术,即使侵权人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中止了诉讼,但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人民法院可以拒绝中止诉讼。
2、如果是发明,原则上即使被告侵权人在接收起诉状副本后的答辩期(15天)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人民法院也会继续诉讼,而非中止诉讼。
(上述均为法规赋予给法官对是否中止诉讼的自由量裁权)

    如果被告侵权人未向复审委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那么人民法院默认推定该项专利权有效,即使被告侵权人在抗辩时提出了足够推翻该项专利权有效的证据,但法官需以该专利权有效为前提进行审理,不得以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授权条件、应予无效宣告为由裁判。原因在于:专利权有效性的问题属于行政确权审查程序,是由复审委审理的,人民法院不可裁定,法院能做的是:在专利权是否有效的基础上裁定侵权纠纷(民事诉讼),只要侵权人没有将涉案专利送入行政确权审查程序,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可以推定该专利权还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以推定涉案专利有效为前提审理裁判侵权纠纷。由此可知,在错误的场合、错误的地点在提出证据,即使证据给力,也没有用。
   权利人包括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专利合法继承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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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感谢分享~此帖已在首页推荐

    2020/12/04 15: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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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思博 蓝胖胖 发表于 2020-12-4 15:53
    感谢分享~此帖已在首页推荐

    谢谢大佬推荐,理解的肯定有偏差,不怕打脸,新人求大佬指导!

    2020/12/04 15:5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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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乍一看上去有ABCD选项,以为又要做选择题判断对错!

    2020/12/04 16:1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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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找到了,一看这头像就知道你是谁了。

    2020/12/05 12:54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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