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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银川考点)发布防疫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30 北京市查看:1168 评论:0

本帖最后由 思博 蓝胖胖 于 2020-10-30 18:46 编辑

2020 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11 月 14 日至 15 日举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银川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 组提醒广大应试人员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 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 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1.应试人员须从考前 14 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 实填写《应试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2.属于下列情况的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前 14 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以及考前 14 天内体温异常的应试人员。考前 14 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 检测的应试人员。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 14 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 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且当日更新的防疫健康码(我的宁夏 APP)是绿码的 方可进入考点;
2.应试人员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 份识别。
3.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 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应试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需将填写好的《应试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和《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交与监考人员。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应试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 员报告,并配合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和处理 2.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进入备用隔离 考场考试的应试人员,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 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应试人员疏散后再离开考站。 3.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由医 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应试人员 不得擅自离场。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要按监考员的指令分批、依次、 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 场附近逗留。

五、其他
1.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 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聚餐、不聚会、 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 做好个人防护。
2.应试人员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 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 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官方网站或官方微 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1.应试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2.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体温测量登记表及安全承诺书下载:



附件:

  • 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银川考点应试人员防疫指南.pdf 下载

标签: 专代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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