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引用多个独立权力要求
发布时间:2015.02.10 加拿大查看:14639 评论:26
现在撰写中遇到一个问题,请教高手:
一件专利有多个独立权力要求,满足单一性。这些独立权力要求又含有一个共同的附加技术特征,但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因此写这个附加技术特征的从权时,能否同时引用多个独立权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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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ara23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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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但实际你也可以这么写,最多审查员以后发通知书,让你修改一下就是了。
2015/02/10 08:33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阎馗
2015/02/10 10:5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bjzl
相反,在单一性的章节中,第193页至194给出了一个例子,该例子权1和权2都是独权,权3则同时引用了权1和权2。
2015/02/10 12:2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uili2012
2015/02/10 13:3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楼主问的是从权,不是独权。
您找的那个例子是独权吧?
权利要求1: 一种发射器, 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的时轴扩展器。
权利要求2: 一种接收器, 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的时轴压缩器。
权利要求3:一种传送视频信号的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的发射器和权利要求2的接收器。
权3分明是独权啊。
2015/02/10 13:4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如果是从权,原则上不能这么干。
这是P152的最后一段
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某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从属权利要求都应当写在该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另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之前。
我认为这段就已经说明了“从权,不应该同时引用了之前的两个独权”。
2015/02/10 13:4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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