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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抵触申请的疑问

发布时间:2020.04.10 河北省查看:1137 评论:9

本帖最后由 思博小助手 于 2020-4-10 13:25 编辑

请问,构成抵触申请的前提必须是在先申请与本申请技术方案完全相同嘛?
如果在先申请中只有一条技术方案与本申请一样,本申请其余的技术方案有新颖性,那么这个在先申请还对本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吗?
请大神帮忙解答一下,号外,有推荐的授课老师吗?我觉得我听课的老师讲不明白还很拖,听不下去了想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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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应该是按照权利要求区分,跟优先权一样,抵触的部分不能保护,必须合并

    2020/04/10 10:16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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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抵触部分的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加入区别特征才可以

    2020/04/10 10:16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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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抵触申请比较的是:在先申请的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与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对比。

    2020/04/10 10:2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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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抵触申请在根本上是作为新颖性判断的,只需按照新颖性去理解。

    2020/04/10 10:35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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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收到过一个抵触申请的审查意见,克服新颖性问题就授权了,而且对比文件是我之前申请的一个案件,当时怕抵触还是留下了强调不一样的结构和对应的技术效果。

    2020/04/10 10:4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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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抵触申请比较的单位是单个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
    一件专利申请中的每项权利要求都需要符合新颖性规定
    三性的审查都是针对权利要求而言的。
    推荐的老师就是审查指南和自己,多看看审查指南,有问题自己先尝试去审查指南找答案,能找到90% 的答案,其余10%可能是拿不准的,这时候可以自己把可能的答案列出来,然后去求证,比如可以去翻翻专利法详解,找找无效案例,专利相关诉讼的判例,或者也可以直接到论坛和群里提问。直接提问最省事,方便,自己找答案收获更多。如果你是企业管理者或者技术人员,推荐后面这种方便的方法。如果是专利代理人或者ipr,那么建议多尝试自己去找答案,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2020/04/10 12:10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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