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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专利代理人的角度吐槽一下专利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01.09 四川省查看:10593 评论:46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20-1-9 13:57 编辑

最近又看见有同志在批评伪需求,认为伪需求申请是导致代理行业难以壮大的根本原因,但我认为代理行业的现状和事务所的模式也有关系,我从业以来在几家事务所做过,其中,规模有大有小,也有黑所转白所的,但是我所见问题都大同小异,也许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也是行业逼迫,因此我仅仅是站在一个普通代理人的角度吐槽一下。


首先,关于压榨代理人,这点几乎在我带过的事务所里都存在这一现象,压榨程度和从业年限呈反比,具体的,从业年限越短,被压榨的越厉害,但这点也能理解,毕竟新人入行类似学徒,代理人有属于具有专业知识的行业,初期不交学费就不错了,但对于老代理人的压榨也是客观普遍存在的,我记得以前思博上调查过代理人的提成比例,普遍提成在20%上下,不过吃公司资源的代理人类似授薪律师,这点提成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作为案源代理人,本行业压榨的就有点不近人情了,就拿我现在的事务所来说,在自己持有案源,自己从事撰写的情况下,代理人连50%都提不到,如果代理人自己有门路,完全可以找人代交,可能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所都没有案源代理人,毕竟有案源的都自己单干了,当然也不排除有给案源代理人提点很高的事务所。


由于事务所大多都是受薪代理人,这就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代理人与商务人员分离,商务需要赚钱,所以什么案子都接,商务可不管客户有没有技术,毕竟能给钱的客户就是好客户,他也不会管技术方案的难易程度,为了抢占市场,打价格战是必然的结果,这可就为难代理人了,毕竟单都签了,代理人是写呢还是不写呢,毕竟资源是公司的,所以为什么代理人总吐槽非正常申请太多,而又无能为力,毕竟不是咱们自己的案源,价格越签约低,定额按件提成的代理人可能还好,按比例提成的代理人可就苦逼了,毕竟自己的收入和商务签单的金额息息相关。


其次,很多事务所代理人杂事太多,代理人拿的是提成,底薪少的可怜,凡是占用代理人时间的工作都应该提供适当的报酬,但是由于本行业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导致人员泛滥,代理人在事务所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有时候不得不听从事务所的安排,很多杂事并不能给代理人带来直接的收入,其中,外勤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外勤分为签单后的外勤和签单前的外勤,签单后的外勤这种无可厚非,单都签了,要写案子,和客户见面交流下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签单前的外勤很多时候就是吃力不讨好了,就我待过的几家事务所而言,外勤都是没有提出的,那么签单前出外勤主要就是协助商务签单,最终能不能签单不说,还占用代理人大量的时间,即使签单了,给到代理人的还是那点撰写费,当然外勤只是本行业常见的一种杂事的实施例,实际上很多事物所让代理人做的杂事可不止这一项,其他的,例如还有免费检索之类的。


最后一点想吐槽的就是管理,我工作过的几家事务所里面,有的实际管理者并不是代理人,具体原因就不深究了,可能是因为理工科出生的所长们都不擅长管理,这就出现了外行人管理内行人的情况,像是最近出现的老板让设计师每天出100张图的情况在本领域也并不少见,例如“这个公司明年要做XXX项目,必须这个月把专利写出来”的事情常有发生,我身边一个月写40+件专利的代理人大有人在,其撰写质量可想而知,但毕竟任务就在那里,你做或不做,你做的好做的坏他都在那里。


以上均来自一个从业几年的非资深代理人的吐槽,做代理人心太累了,过几年还是回家开饭馆吧









标签: 专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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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21楼
    涛总归来 发表于 2020-1-9 16:16
    看到这我又要来吐槽下了,提成差不多封顶后,会给你高难度,耗时长的案子处理(如没图要画图的,客户产品要 ...

    同感

    2020/01/10 09:0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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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20/01/10 09:07 [来自北京市]

    4 举报
  • 第23楼
    有时候资本家有个很可笑的说法:你要奉献~也不懂我为啥要奉献,又不是我的公司,也不给我股份和分红

    2020/01/10 09:1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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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楼
    +1

    2020/01/10 09:22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25楼
    思博小助手 发表于 2020-1-9 13:32
    2019年的薪资报告出来后,又为每一个代理人敲响警钟,靠专利撰写是不挣钱的,想要吃这碗饭,还要继续往上走 ...

    那个薪资报告不准确,我了解到很多代理人比那个高多了,虽然辛苦,但是薪资不错的

    2020/01/10 09:2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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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楼
    王琦专***表于 2020-1-10 09:07
    老板们的角度可能和代理人不一样,正因如此,参照律师个人执业的方式,代理人个人执业也显得尤为重要。个 ...

    非常赞同。
    目前行业现状决定了应该鼓励更多的优秀代理人走出去,形成一股力量,来平衡和/或培育专利真需求的市场,毕竟这些专利真需求才是未来的趋势,然而现行《专利代理条例》规定是不能个人执业的,从而限制了优秀代理人的想象。
    《律师法》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既然律师事务所允许律师个人执业,既然律师事务所也允许开办专代业务,那么专代事务所离个人执业还有多远呢?

    2020/01/10 10:2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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