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质押**
发布时间:2019.09.15 重庆市查看:881 评论:3
上周,一做项目的武汉同事提及今年的专利质押**政策。由于接触质押**不多,但也有所一点点了解,在此抛砖引玉,看大家对知识产权质押**的看法。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机构申请**的方式,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以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
对于商标,我认为商标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商标代表了商标使用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其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必须与经营者捆绑,这是我的观点。所以我不认可商标质押**,也不看好商标质押**,如果做起来了,就是炒作的嫌疑。个人观点。
对于专利质押**,专利技术是具备价值属性。目前最大的问题:银行嫌贫爱富。若出质人不能偿还质押款,银行也很难像土地、房屋那样快速变现。所以目前银行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还是看企业的资质。
所以目前知识产权质押**,是披着知识产权质押**的外衣,干着企业***的事情。--一个专利代理人的个人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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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笔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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