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思博小助手 于 2019-7-4 10:35 编辑
自从去年3月8日关于《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新政策公布后,近些天还是会有一些童鞋会问到这个问题;
现在肯定的答复给大家:是!
专利代理师考试资格证成为了基础硬性指标,所延伸出来的问题是:1、行业要求更加严格,合格人才是入职的基本条件;
2、考试专代成为了必须的条件;
3、以后专代考试会不会变政策,只能说近两年考下来是必须的!其他的坐等吧
专代考试这两天咨询最多的是外审员报考专代,那今年专代参考会更多,竞争者又加大了一波!
还有不要忘记,今年的考题面向的可是大众征集,目测难度不会低啊~看这里:
《关于向社会公众开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征题工作的通知》https://bbs.mysip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79367&highlight=%E7%A4%BE%E4%BC%9A
下面再次搬运关于《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新政的通知!
对想要参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外审员考试的同学及已取得CCAA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含高级审核员)但无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朋友一个公告哦!
为满足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需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对《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见附件1,文件编号CCAA-101-2),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删除了各注册项目中主任审核员的要求(主任审核员的具体管理方式另行通知),增加了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注册领域,原《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中认协注[2013]308号)同时废止。为保证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工作的连续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已取得CCAA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含高级审核员)确认资格, 尚未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确认有效期内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于2018年6月30日前参加知识产权认证转换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可申请转换注册CCAA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
四、注册申请人应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要求的解释见附件3。
(一) 以上第一、第二类人员通过CCAA 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提交注册申请,申请路径选择“体系认证审核员” -“知识产权认证” -“越级注册其他领域转换”。 (三) 申请人按照CCAA 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确认证明(适用时)、转换培训考试合格证明、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包含:
1.《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
2.北京强企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举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转换培训”的通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解释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的函
下载附件: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来源思博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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