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申请为什么不能改变申请类型?
发布时间:2019.06.17 江苏省查看:3925 评论:17
本帖最后由 王大专 于 2019-6-17 14:36 编辑
分案申请为什么不能改变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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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之王王二狗
[2]思博村村长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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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sSteiner
2019/06/17 14:58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良
2019/06/17 15:0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王大专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分案申请是基于母案分出的申请,在申请前发明人已经确定了技术的保护类型(如发明保护20年,实用新型保护10年),而要求优先权只是保留了申请日对申请日做了限定?
2019/06/17 15:0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鸡你太美
2、可以尝试pct。
2019/06/17 15:13 [来自陕西省]
0 举报良
应该和这个没有关系,我觉得法律上这样规定应该是为了平衡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具体为什么这样做能够平衡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我也不知道(猜的)
2019/06/17 15:2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9/06/17 15:4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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