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独权的创造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9.05.20 江苏省查看:2019 评论:12
权1有创造性,权2是专用于权1的特定使用工具。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说权2只是普通的常见的工具,实际这个使用工具确实常见。所里老师说因为权2引用的权1,而权1有创造性,所以权2也应有创造性。老师这个说法怎么感觉怪怪的。大家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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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de活着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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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de活着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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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te蛋挞
我个人的看法是,在这两个技术方案实质上没有实质关联的情况下,审查员的说法并没有错,但是你可以试试能不能使用功能性限定将这一工具中的技术特征与独权1中的技术特征联系起来,但我个人觉得没太大意义,就算是特定的使用工具,其技术效果也大概率由其本身的结构决定,和独权1中的技术特征大概率没有关联。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要进行我上面说的修改的话,首先不能超范围,同时,审查员不满意你的修改,还有可能驳回你。
2019/05/21 09:4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鸡你太美
写之前没做过检索吗?
如果是纯机械装置的话,权2常见工具说明权2无新吧,好像不牵扯创造性的问题。
审查指南对“转用发明”和“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有比较详细的说明。你这个比较接近于新用途,而审查指南又认为用途属于一种方法,所以我觉得审查员不给你授权权2没有问题,但是他适用的法条不太合理。
2019/05/21 09:54 [来自陕西省]
0 举报思小博
2019/05/21 09:5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悄悄de活着
案子是以前同事留下的。我怀疑可能是所里的老师把单一性概念嫁接到创造性评价上去了。他认为权2引用了权1,具备权1的技术特征,所以在权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权2也有创造性。但实际上权2只是用于权1技术方案的安装拆卸装置,权2算并列独权,并不存在权2也包含有权1的技术特征吧。
2019/05/21 11:5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悄悄de活着
权2是用于权1的安装拆卸工具 这种情况权2算包含权1的全部技术特征吗
2019/05/21 11:58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思小博
有没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这些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是否是对权利要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特征(特定技术特征)。
不需要权2包含权1的全部技术特征。
2019/05/21 12:0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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