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期限。谢谢!
发布时间:2014.10.11 北京市查看:3590 评论:8
请教各位大牛:
像今天礼拜六,是法定休息日,但是根据行政安排是工作日。今天是绝限的案子,可以推到礼拜一交么?
反之,如果礼拜一(法定工作日)被行政安排为休息日,那么提交期限可以延迟到礼拜二。是吧?
总之,原则是,根据法定或行政安排,能推迟的就推迟,而不是根据专利局上不上班。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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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dimysi
[1]思博村村民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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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飞雪
2014/10/11 15:27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可以顺延到周一。
2014/10/11 15:2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那还有一个规则,就是届满日的顺延。那么按照细则的规定,已经是很宽限了,遇到法定休假日的时候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我们这里说的休假日是包括两个含义,既包括假日本身,也包括移用的假日。比如说我们这次中秋+国庆,一口气放了8天假,实际上这里面某些是移用前面的周末,我们也都统一把他算作是休假日,所以国庆,我们就把10月8日算作是第一个工作日。那么指南对这个做了一个更宽限的规定,可能有朋友不太了解,我们指南考虑到经过七挪八挪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日历上可能是周六,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允许进一步顺延。如果第一个工作日是周休息日的,日历上是周休息日,但那天你是上班的,期限届满日顺延至第一个周一,跟那个周休息日挨的最近的那个周一。大家说为什么做这个宽限?因为外国人,他是不过国庆黄金周的,人家正常的过他的日子,所以说,你不能说我们中国人周六周日上班你也得要求人家周六周日上班,所以这就顺延到周一。这样的话,我们一些做涉外事务的事务所,你就可以把这个规则,跟你们的外国客户讲一下,所以对于中国的这些长假,有更宽松的照顾。我这里举两个例子,作为对期限届满顺延使用。比如说,有一个在先的实用新型,申请日是2009年的6月15日,后来申请人想提出一个在后申请,并且想要求本国优先权,那么他的在后申请可以什么时候提出呢?简单的说,本国优先权是12个月,那么就是2010年的6月15日,但是巧得很,因为2010年的6月15日落到了端午节假期,我们实际上是6月14日到6月16日这3天放假,第一个上班的日子是6月17日,所以说在后申请是在6月17日之前提交,不管你是面交还是寄交,你的优先权都能成立。这是一个例子,还有一个例子呢。假设说,专利局是2008年11月14日发出来一个补正通知书,指定2个月的答复期限,那我们算一下,11月14日发文,2个月的期限起算日怎么算呢?14日加15天,推定收到日嘛,那就是11月29日,11月29日再加2个月,是次年的1月29日,是答复期限的届满日。但是很巧,正好碰上2009年的春节长假,我们2009年的春节是这么放的,从1月25日春节开始放,一直放到1月31日,2月1日上班,2月1日是周日,那届满日就顺延到2月2日,也就是说2月2日那天把答复文件寄出了,同样满足这个期限。曾经有几个事务所,巧得很,也都赶到这个日子口,寄这个文件。他又知道有这个规定,可以顺延,他又担心他理解错了,所以一边把文件交了,一方面把权利恢复请求费、权利恢复请求都交了,也不怕麻烦。但是,你们这种错交,我们是会给你退回去的。但是我跟大家吃个定心丸,这种规定就像**同志说的,五十年不改变。
2014/10/11 15:2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忧郁蘑菇
2014/10/11 15:4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623
优先权上面已经说了,是可以的,对吧
2014/10/11 16:12 [来自美国]
0 举报caomao1113
学习了,届满日的顺延应该只在实际中运用吧,考试除非有提醒,应该不考虑这个的吧?
2014/10/11 16:2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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