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权、在后申请的撰写;
发布时间:2019.01.09 广东省查看:1681 评论:4
真实情况是:最近有一个甲客户想将A技术申请一个专利,但是被甲客户的合作伙伴乙客户抢先将A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A技术的申请日为:2018年10月;公开日为2018年11月。
可没想到,甲客户与乙客户达成共识,乙客户同意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权、专利优先权转让给甲方。(甲、乙---经过了什么事,这里不讨论);
我拿到了该发明专利后,仔细研究了一下,漏了很多技术特征点;保护得不太全面;可能涉及到不太负责的撰写;
因此,以发明专利---下面称A专利提出优先权,撰写一个在后申请;但对于在后申请,不太理解!因此,想请教下论坛的同事。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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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zz
[6]思博省省长
主题:7 回帖:173 积分: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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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ckk
2019/01/09 19:1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kingckk
上述这种优先权是否成立?但我说明书变了很多,我的目的是,完善该说明书,且又能在后续答复中增加论点;且从某种情况来说,保护得更广泛,细致。
2019/01/09 19:1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就这样了吧
根据我的经验而言,对于说明书,你是先添加一些具体的有益效果,然后再添加其他的内容。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提前公开的在先申请可以作为对比文件对比你的在后申请要求不到优先权的部分。
你的在后申请相比于在先申请少步骤,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上位了,我认为是存在优先权问题的,可能会造成缺乏新颖性。但是我们仍然存在补救方法,把S4扔到从权去,审查员不同意授权或者无效的时候提到独权就完事了。
2019/01/10 09:0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3w
2019/01/10 10: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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