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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抵触申请吗?

发布时间:2014.07.14 上海市查看:4445 评论:14

目前,一个实用新型返回了审查意见,就是26.4问题,我们决定撤回原申请,同时在提交一个修改后的新的申请(与原申请技术内容相同);这个怎么算,是抵触申请或是第九条,? 求大牛回复,或者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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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还没公告授权,哪来的抵触

    2014/07/14 17: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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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先谢回复。其实,最终就是想问,我们这样做,可不可行,最终审查员会用什么法条把我们驳回掉。

    2014/07/14 17:5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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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zxlx111 发表于 2014-7-14 17:53
    先谢回复。其实,最终就是想问,我们这样做,可不可行,最终审查员会用什么法条把我们驳回掉。

    可以的,不会驳回

    2014/07/14 18:06 [来自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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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如果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也就是在后申请专利没有新颖性了~你的在前申请专利已撤回,审查员应该不会用法9

    2014/07/14 18:1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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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在先不公布,对在后就不会构成抵触申请吧。
    另外为何不用本国优先权?

    2014/07/14 22:13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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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26.4?

    2014/07/15 08:06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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