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
发布时间:2014.06.25 重庆市查看:2608 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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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333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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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果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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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评论 1 -
唐钰
2024-04-14 2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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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评论 1
李工仲明
自然你也没有必要递交方式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即使你递交了,也不会生效的。
2014/06/25 14:06 [来自天津市]
1 举报june333
谢谢李工!
现在就是不十分确定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所以先声明起**点,又有点点上述的小担心,看来是不必担心了。
还追问一下,除了走无效途径,专利权人是否可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要求项?
2014/06/25 14:13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在现阶段,中国的专利放弃,只能是整件专利放弃,不能在不牵扯无效宣告请求的条件下,单独放弃一些权利要求。
2014/06/25 15:3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wendy@xiaoxuan
不可以,因为实用新型已经授权。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要求是别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时,或者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主动修改。
2014/06/25 15: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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