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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复审查意见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17 浙江省查看:1053 评论:3

去年入的行,撰写的专利不多,想向各位前辈请教一下:今天收到一份意见通知书说我缺少某一个技术特征导致整个方案无法实现,在说明书和附图中也无记载,那么我该如何补正啊?加入所需要的技术特征肯定超出原说明书和附图范围了。碰到这种必须增加技术特征的情况,实用新型是直接撤回然后重新提交一份新的吗,会造成抵触申请吗?又如果是发明的话,假定已经公布了,就属于技术公开了,撤回补充了技术特征再提交会不会变成现有技术而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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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还能要求优先权的话,就要求优先权吧。记载在在先申请中的内容,可以享有优先权,不记载在在先申请中的内容,不能享有优先权。

    2018/12/17 10:0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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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或者将排水按钮解释为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并给出证明材料。

    2018/12/17 10:1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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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用优先权重新申请,把缺少的添加进来。

    2018/12/17 10:4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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