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侵权时的“购买物品类保全公证”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25 北京市查看:3736 评论:3
现在想可能面临的问题:
1、公证法要求公证申请人需要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一般是具有相关专利证书;那么公证时的侵权产品购买人必须严格是申请人吗?
2、如果必须严格是申请人,那么卖方如果不售卖给申请人,该如何处理?(因为涉及到合同、发票的购买人问题,以及赔偿数额确认)
3、如果不必须严格是申请人,那么购买人与申请人需要是什么关系?购买后如何在司法诉讼中作为证据?
4、一般来说,在购买时需要购买两份?(一份作为证据保全由公证处封存,另一份作为申请人自己研究)两份之间有什么要求?
5、购买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请教有经验的大侠多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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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zaiwei
[6]思博省省长
主题:7 回帖:292 积分:1098
安徽陈军律师
2014/02/27 15:36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tianzaiwei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2014/02/27 17:0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myachang
购买两个,是为了方便在开庭前进行详细对比。
2014/02/27 22:2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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