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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实务考场答案

发布时间:2018.11.05 北京市查看:2890 评论:12

今年估计就挂了,考场上的答题总是丢三落四,记录一下愚蠢的考场答题结果。 一、咨询意见 1、权1无新 2、权2无创 3、权3和4单一性不是无效理由 3、权5中的铝未公开在现有技术,非新型客体,不符合A2.3 4、权6中塑料公开在现有技术,是新型客体,符合A2.3。但权6引权2无创 二、部分无效,保留权3和权4并列独权 1、权1无新 2、权2无创 3、权5中的铝未公开在现有技术,非新型客体,不符合A2.3 4、权5引权4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A26.4 5、权6无创 三、预期无效结果是权3和权4是最大的保护范围,根据全面覆盖原则,不侵权。 四、没有分案,估计今年就挂了 1、……其特征在于,透光最少的遮光区距离灯源较透光较多的遮光区距离光源的距离远。 五、利用透光最少的遮光区距离灯源较透光较多的遮光区距离光源的距离远的技术手段,解决了透光少的遮光区温度上升的问题,达到了防止在更改光照模式时烫手的技术效果。 2018年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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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18/11/05 14:3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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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刺激你了

    2018/11/05 14:35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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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第一题好像问的是无效理由是否成立吧

    2018/11/05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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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大小宝贝的妈咪 发表于 2018-11-5 14:52
    第一题好像问的是无效理由是否成立吧

    是的

    2018/11/05 15: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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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反正我是明年继续加油了

    2018/11/05 15: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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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第四题我与你一致,无分案,特征方面写的也是相同意思,我权利要求写了15条

    2018/11/05 16:0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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