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撰写疑惑,求解答!

发布时间:2014.01.07 四川省查看:1903 评论:7

对于大小不同、功能也不同的两个特征,用同一名称和附图标记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对于仅存在大小不同、功能是相同的两个特征,各位一般怎么处理? 例如:大小不同的两个密封垫圈,我以前一般是用密封垫圈一(1)和密封垫圈二(2),像这样来表达,但是总感觉很啰嗦。如果都用密封垫圈可否? 描述的时候就写:XX和XX都设有密封垫圈(3)。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结构完全一样,仅仅是大小的区别,可以像你最后说的那样写。

    2014/01/07 20:15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2楼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写好后检查一遍没有歧义就好。

    2014/01/07 22:0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同意2楼

    2014/01/08 07:5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我觉得功能相同,只是存在尺寸差别的部件,可以放在一起来说。

    2014/01/08 08:1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5楼
    如果没有对密封垫圈的进一步限定,描述为“XX和XX都设有密封垫圈(3)”即可!

    2014/01/08 08:1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6楼
    可能会不方便说明书中描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4/01/08 08:42 [来自江西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