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请教,有关实用新型如何修改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30 广东省查看:2034 评论:9
如题,申请文件公开两个并列权利要求A 和B, A和B具有相同的从权,提交申请时,权利要求如下:权1: 一种xx,特征A
权2: 一种xx,特征B
权3:引1或2,具体包括C
权4:引1或2,具体包括D
权5:引1或2,具体包括E(C、D、E为同一电路不同的连接关系)
.......
权利要求已超过10项;现收到审查员来文【21.3】补正:权3-5引权1,但未写在独权1之后及另一项独权2之后;
现打算进行如下修改:
权1:一种xx,特征A
权2:引1,具体包括C;
权3:引1,具体包括D;
权4:引1,具体包括E;
权5:一种xx,特征B;
权6:引5,具体包括C;
权7:引5,具体包括D;
权8:引5,具体包括E;
这样修改多增加几条权利要求项数,原来权项已超过10项,现补正又增加权利要求,会不会产生额外费用?
是否还有更好的改法,能尽量避免增加过多的权项?
求助各位大佬们~
Dante蛋挞
2018/08/31 09:5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andrew201601
2018/09/02 21:0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pfcz123
多几项权利也没什么不好啊
2018/09/02 21:33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pfcz123
2018/09/03 10:5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熊掌喂羊
2018/09/03 11:5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莉莉Alice
2018/09/03 15: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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