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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实务真题】

发布时间:2013.10.28 河北省查看:2421 评论:7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11年无效请求的答案是权1没有新颖性。

这里能不能,再加一句,由于权1没有新颖性,因此也没有创造性?

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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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提无效宣告请求时,考虑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兼不具备创造性的思维是对的。
    但不具备创造性的说理得要有证据支持。

    没有证据支持的前提下:
    楼主可以看无效宣告请求人这样写。
    但自己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时,建议不要这样写。

    2013/10/28 11:3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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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记得听齐老师的录音,他说这样的说法非常不严谨,建议考试的时候不要这么说。。

    2013/10/28 11: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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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除非你说明白了,新颖性对比的对象是现有技术,如果新颖性对比的对象是抵触申请,那么是不能够说”没有新颖性就没有创造性“这句话的。

    2013/10/28 11:5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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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谢谢各位!

    2013/10/28 12:0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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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现有技术评价创造性,抵触申请评价新颖性。你用抵触申请的文件推断创造性,肯定是有问题的。

    2013/10/29 15:06 [来自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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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11年评价权1跟对比文件1比没新颖性,由于权1能够享有优先权,所以对1构成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不能用于评价创造性,针对这样的情况,评完权1没新颖性肯定不能评权1没创造性。。

    2013/10/29 15: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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