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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装置的安装要求是否需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看:1584 评论:8


大概情况如图中的装置,要实现这个装置的功能,导杆1上有功能性的锥段,导杆1要在两个座体之间滑动才能实现功能,向右滑动的距离由左座体内部机构限定。


而且,导杆1在设定向右滑动行程被右座体阻挡就无法实现功能了,所以安装时两个座体之间的距离要保证导杆1在滑动行程内不被右座体阻挡。


问题是:图上的装置就是一个完整的产品,可以看出未安装状态的座体之间的距离是不固定的,那是否需要把两座体在安装时的距离限制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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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认为是没有必要写入的。首先,如果限定了两座体在安装时的距离,那就要同步限定导杆1的滑动行程,很显然导杆1的滑动行程不是必要技术特征,只是为了防止导杆1滑动时可能受到来自右座体的阻碍,而实际上,你只需要把结构的位置关系表达清楚,能实现具体功能即可,上述图纸无法看出左右座体的距离明显会小于导杆1的滑动行程,所以没必要限定。

    2018/08/07 22:5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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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分清楚技术特征的主次,哪些是应该放主权的必特,哪些可以放从权的次要。

    2018/08/08 09: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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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你背景技术中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能够用来解决技术问题的,才是独权的内容。

    2018/08/08 09:0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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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还是要具体分析,距离是不是解决你所声称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条件?是就需要写在权1里。

    2018/08/08 10:1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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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T137xxxx1144Rl 发表于 2018-8-8 10:11
    还是要具体分析,距离是不是解决你所声称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条件?是就需要写在权1里。 ...

    应该是必要的,就像在帖子开头说的那样,导杆如果在行程内被右座体阻挡是无法实现预定功能的,进一步说就是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没有实现。但是发明提供的装置是未安装的状态,距离是不确定的。使右座体不干涉到导杆的滑动实际上也有两种方法,一种就是在安装固定时调整两座体的位置;另一种就是在座体上设置挡块之类的东西,使右座体即使在未安装固定状态下也与左座体保持在干涉距离外,这样不管如何安装都不会有问题了。不过第二种方法就有多此一举的感觉了,所以我应该在独权写上:安装时右座体的左端面与锥段在左极限位置时其右端面的距离不小于导杆的滑动行程?

    2018/08/08 19:56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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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527178387 发表于 2018-8-8 09:07
    你背景技术中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能够用来解决技术问题的,才是独权的内容。 ...

    这个是保证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里的一个必须满足的使用条件吧。但是我的发明是一个独立的装置,这个装置在使用中是要满足使用(安装)条件才能实现功能的,我就纠结这个使用(安装)条件要不要写进独权。

    2018/08/08 20:0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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