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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3]关于不符合专利法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意见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6 江苏省查看:4860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8-7-26 10:25 编辑

感觉现在收到的不符合专利法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审查意见越来越多了,审查员各种的不知道怎么涉及的部件的具体结构,涉及的都是常规的公知的模块,也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答复过几个,提交之后没两天就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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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去找证据吧。你说公知,给他提供证据。现在电学模块的案子就这样。

    2018/07/26 14: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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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6.3?现在普遍都是下了实用的。

    2018/07/26 15:00 [来自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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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基本26.3就是没救了现在,我有一个,画了个方形,说这个是气缸,审查员说这明显不是气缸结构,下了26.3.我就想问,你哪里看出来这个不是气缸了,你是多讨厌方形。

    2018/07/27 13:36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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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yuweibest 发表于 2018-7-27 13:36
    基本26.3就是没救了现在,我有一个,画了个方形,说这个是气缸,审查员说这明显不是气缸结构,下了26.3.我 ...

    哈哈   我还遇到审查员说 不知道螺栓与螺母的具体连接结构是什么。。。。。看到这种审查意见头疼   憋屈  有口说不出的

    2018/08/01 12:0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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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你按照标准的画法画呗

    2018/08/01 14:35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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