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求帮忙解析上面两条的内容,每次看都很迷惘

发布时间:2018.07.11 安徽省查看:1027 评论:0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3、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5、受刑事处罚的([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过失犯罪除外)。
求帮忙解析上面两条的内容,每次看都很迷惘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