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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帮忙算下绝限期

发布时间:2018.04.16 河南省查看:2521 评论:12

17年12月21收到实用新型第一审查意见通知书,因工作失误,答复晚了,在自己计算的绝限期是3月6日(2个月+15天)当天进行了答复,但是今天收到了视撤通知书,请求大家帮忙算下本申请的答复绝限日,以及请教一下15日以后的绝限日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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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另外请教下,这种情况如何恢复,1、重新提交,要求优先权(PS,当时是发明新型同时申报,不知道有影响不);2、缴纳恢复费,费用贵;还有没有其他途径,谢谢

    2018/04/16 10:11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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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先加15天,再加2个月,顺序不能颠倒。

    2018/04/16 10:1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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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4-16 10:12
    先加15天,再加2个月,顺序不能颠倒。

    谢谢李工,那我这个日期就是15天是1月5日,然后加两个月绝限期是3月5日

    2018/04/16 10:16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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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jzkczscq 发表于 2018-4-16 10:16
    谢谢李工,那我这个日期就是15天是1月5日,然后加两个月绝限期是3月5日

    对的。
    尤其到2月这种月份,或者涉及到小月,你那种算法,大概率会出问题。

    2018/04/16 10: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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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jzkczscq 发表于 2018-4-16 10:16
    谢谢李工,那我这个日期就是15天是1月5日,然后加两个月绝限期是3月5日

    12月只有30日的话是来年的3月6日
    12月有31天的话,是来年的3月5日

    2018/04/16 10:2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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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谢谢李工,之前一直按照两个月加15天算得,以前没到最后答复过,一直没到过绝限期,也以为自己算得正确的,果然是错误和交流才能让人进步,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答复要尽早

    2018/04/16 10:3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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