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原申请文件里保护的技术方案可以有成千上万种组合而被以不符合专利法26条4款为由驳回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8.04.09 河北省查看:2934 评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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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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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果老
2024-04-08 14:56:36
涉外案量骤减了吗
13评论 1 -
zlzx0033
2024-04-25 10:14:04
编写?很Lou吗?
38评论 0
简单的云
首先要说一下你的所属技术领域,然后包含的成千上万种组合方式是否有分类别,每一个类别是否都有实施例支撑,还要具体结合技术方案来判断
2018/04/09 14:39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逗号前后的内容,没有直接的逻辑关联。
2018/04/09 15:0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SuperRex_HH
因为本发明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有成千上万种,所以被判定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界定该发明的保护范围,进而不符合26.4,是驳回决定里写的理由
2018/04/09 17:48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驳回决定是瞎鬼。
你复审的时候,你把这些方案给他展开了。
2018/04/09 18:1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白龙马备用号
你这办法也是瞎鬼
2018/04/09 19:13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李工仲明
我的权利要求中记载了这么多方案,凭什么不让我克服缺陷呢?
2018/04/09 20:1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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