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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修订的方法

发布时间:2018.04.04 广东省查看:1441 评论:3

2017年12月份为公司申请了一项专利A(已递交申请),最近发现专利A的权利要求描述的不是很合适,没有达到想保护的范围,想重新申请一份专利补救。
专利B的申请方案如下:

申请新专利B, 因为专利A中已包含了发明内容,专利A会构成专利B的抵触申请。在专利B中加入新的发明内容,同时专利B要求专利A的优先权,


采用”重新拟定独立权利要求,把之前A申请的权利要求作为B的从权” 的方法是否合适?

恳请有经验的同行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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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去年12月的,应该还没公开吧!那么应该可以主动补正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啊。如果你特别想重新申请,可以不交a申请的实审费用,那么就不会和a冲突了。

    2018/04/04 10:2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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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建议你把新旧的权利要求都写上吧。

    2018/04/04 10:2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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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T137xxxx1144Rl 发表于 2018-4-4 10:24
    去年12月的,应该还没公开吧!那么应该可以主动补正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啊。如果你特别想重新申请,可以不交 ...

    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经过了主动补正的期限了!
    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就要看有没有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了,再递交实质审查请求的时候,是可以主动修改的,但是修改不能超范围。
    从楼主的表述来看,主动修改应该行不通,感觉会超范围。
    此外,即使不交实质审查费,去年12月的案子也会公布的,公布以后还是会作为现有技术的。
    建议: 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就可以视为撤回了),并将新旧的权利要求都写上!
    仅供参考!!

    2018/04/04 10: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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