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问题:宣告全部无效的外观设计,再次提出无效宣告?
发布时间:2018.04.02 广东省查看:3127 评论:8
2017年8月,外观设计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
然后,并未提出行政诉讼
然后,2018年2月,又被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且还发来受理通知书给专利权人
在专利局网站,审查信息查询里面,还真的有,第一次的无效审查决定和第二次无效的案件编号
这是专利局让我多挣点钱的意思吗?
我会很不好意思的。
客户还问我呢,是不是再次答辩,就能维持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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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lyh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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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侠客
2018/04/02 11:5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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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举报李工仲明
2018/04/02 13:5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bestlyh
一个是,肯定没提行政诉讼,另一个是,肯定是全部无效的审查意见,早就查了,我也收到了啊。
问了下复审委电话,她不紧不慢地回答说,这是很正常的。
她说无效决定作出之后,还不算无效,要等半年之后,专利局发出公告,才算是无效。
o(* ̄︶ ̄*)o
我怎么感觉专利局极其不专业呢?
首先,无效决定作出之后,三个月内没有提出无效宣告就算是决定生效,该专利自无效宣告决定作出之日起无效。
肯定不是以专利公报的公告日失效日。
其次,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的案件的时候,竟然不检索专利的法律状态。
再次,检索法律状态的时候,竟然非要等到半年之后的公告后,才算是在数据库中能查到失效状态。
2018/04/02 14: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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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16:0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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