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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实用新型和发明同日申请的一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26 江苏省查看:1076 评论:9

同样的新型和发明同日提交,并且勾选了同日提交的选项。 在新型授权后,专利权变更给另外一家公司后,发明授权。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操作,以上只是我的臆想,并未真正遇到。 因为实用新型放弃已经不是我说的算了,原因是早就变更了。 发明又想要证书,好不容易才授权的。 是需要和变更后的公司协商让他们放弃实用新型,然后我才能授权。 还是通过其他手段,不然一个朋友说的,把发明的权1进行修改,使其和新型的保护范围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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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协商放弃,保护的技术方案都一样,可以发明授权后许可;2修改发明权利要求书,使保护范围区别与新型,得到发明授权

    2018/03/26 16: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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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爱与旅行 发表于 2018-3-26 16:12
    1、协商放弃,保护的技术方案都一样,可以发明授权后许可;2修改发明权利要求书,使保护范围区别与新型,得 ...

    严格说来,放弃的思路是不对的。

    2018/03/26 16: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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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先把实用新型暂时由新人向旧人变更回来,等着发明授权了,再变更给新人。

    2018/03/26 16:2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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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3-26 16:20
    严格说来,放弃的思路是不对的。

    请李工明示,我现在也遇上一个酱婶的,我修改了保护范围

    2018/03/26 16: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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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3-26 16:21
    先把实用新型暂时由新人向旧人变更回来,等着发明授权了,再变更给新人。 ...

    协商放弃的思路是,先变更回最初的申请人,然后由最初的申请人放弃新型的专利权,然后发明授权之后,在授权许可?
    请问李老师,是这个意思吗

    2018/03/26 16:2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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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爱与旅行 发表于 2018-3-26 16:23
    请李工明示,我现在也遇上一个酱婶的,我修改了保护范围

    严格的说,放弃实用新型的时候,发明的申请人要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保持一致,这才符合同一申请人的规定。
    这是2015年审代交流会,初审部给的说法。

    2018/03/26 16:3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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