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实用新型和发明同日申请的一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26 江苏省查看:1076 评论:9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卡卡693
[6]思博省省长
主题:9 回帖:202 积分:1324
热帖推荐
-
张果老
2024-04-08 14:56:36
涉外案量骤减了吗
13评论 1 -
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27评论 1
爱与旅行
2018/03/26 16:1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严格说来,放弃的思路是不对的。
2018/03/26 16:2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8/03/26 16:2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爱与旅行
请李工明示,我现在也遇上一个酱婶的,我修改了保护范围
2018/03/26 16:2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T186xxxx5593Xa
协商放弃的思路是,先变更回最初的申请人,然后由最初的申请人放弃新型的专利权,然后发明授权之后,在授权许可?
请问李老师,是这个意思吗
2018/03/26 16:27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严格的说,放弃实用新型的时候,发明的申请人要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保持一致,这才符合同一申请人的规定。
这是2015年审代交流会,初审部给的说法。
2018/03/26 16:3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