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求解答
发布时间:2018.03.09 上海市查看:1474 评论:11
假设我要申请一个帽子的实用新型专利,首先的创新点是帽子的形状与制作工艺材料是同类帽子或头盔等专利检索后没有发现,或区别很大的,随后的创新点是1该帽子带有按摩功能.2,该帽子防水。3,该帽子有防弹功能。4,该帽子有防紫外线的功能。5,该帽子不会掉,随便跳随便跑
于是我的权利要求书写成;一种帽子,其特征在于,包括:帽檐与帽子用铁一体铸成,所述帽子因为材料防水,然后从权里在说明其他的5点功能。
但接着发现有个技巧叫上位,这些特点可以用防护保健概括,于是权利说明书又变成
一种帽子,其特征在于,包括:帽檐与帽子用铁一体铸成(图片标注“A”),所述帽子具有防护功能。
然后从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所述防护功能包括“图片标注”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所述防护功能包括“图片标注”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帽子,所述防护功能包括“图片标注”3
几个问题,第1是第二种上位写法是否可行,第2是如上位写法可行的情况下,我在图片中所标注的5个创新点要在独权里写出来吗?,类似“所述帽子具有防护功能(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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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于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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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把这些功能都写在权1, 权2开始, 把这4个要素的下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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