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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关于发放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7 辽宁省查看:2526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8-2-7 10:05 编辑

 201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获得证书的考生(沈阳考点)即日起可领取证书。为方便考生前来取证,我局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沈阳代办处发放资格证书。沈阳代办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0号甲(省政府游泳馆东侧)。
  领取方式:
  1.本人亲自领取资格证书的,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他人代领资格证书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3.单位(公司)代领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单位(公司)介绍信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资格证书原则上不予邮寄,如有特殊原因,请考生于2月2日前致电024-86916051,提供详细地址,我局通过EMS邮寄,丢失概不负责。
  发证时间:即日起至2月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处 杨诗斓 86916051
  沈阳代办处  杨晨曦 8691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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