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奇葩审查意见如何答复

发布时间:2018.01.06 上海市查看:2034 评论:8

权利要求中“XX系统”以功能性用语限定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涵盖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测的其他替代方式,导致技术人员不能明了其还可以采用说明书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实现功能,因此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看了感觉啼笑皆非,大家看看,这种意见该如何答复?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觉得奇葩

    2018/01/06 12:53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2楼
    将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补入说明书呗,这样下通审查员不能驳回你,你至少有再接一通的机会,或者直接授权。

    2018/01/06 13:0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单单就你表述的信息,我觉得这个审查意见很正常。

    2018/01/06 13:3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这多好答复,直接进一步限定就行了。还有,出现这种审查意见的深层次原因,是你撰写的没其他毛病可以挑了...

    2018/01/06 14:12 [来自天津市]

    1 举报
  • 第5楼
    这审查意见很正常啊

    2018/01/06 14:47 [来自江西省]

    0 举报
  • 第6楼

    2018/01/06 14:5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