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A9]在先申请忘缴办登费视为放弃,重新申请后发审查意见法9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12.26 江苏省查看:1338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7-12-26 10:32 编辑

如题,一客户的外观申请,授权后忘记缴费,结果被视为放弃
为了省钱,重新提交了同样的外观设计,结果发审查意见说在先申请的状态为视为放弃,等恢复,尚未失效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在后申请无法授予专利权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是主动提交一份放弃在先申请专利权么?那么应该勾选哪一项  是法44条 还是法9
@李工仲明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陈年往事2729 于 2017-12-26 11:04 编辑

    你再读一遍法9,就知道是要选法32条了

    2017/12/26 09:24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
  • 第2楼
    你的情况,肯定不是依照专利法九条一款进行放弃。
    而且,你的专利权并没有产生,所以也不存在依照A44放弃专利权一说。

    2017/12/26 09:3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3楼
    第一份外观申请主动递交一个撤回申请即可!

    2017/12/26 09:3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4楼
    用这一份

    2017/12/26 11:0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