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进国内的,多项引多项的权利要求,代理人为什么直接照搬国外的权利要求引用关系,为毛不直接改成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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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7/12/18 15:1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siceng
2017/12/18 15:1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xy4618
就算PCT进中国,权利要求出现这种形式问题也是可以修改的
2017/12/18 17:5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xy4618
外到内很少包干,大都是做一次工作,收一次钱;所以不帮客户主动改,没毛病,毕竟修改也需要花费代理人的时间,涉及到钱;除非客户跟公司谈好了,在进入中国时,这些形式小问题要一并解决,代理公司才会解决这种多引多的问题。
2017/12/18 17:57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yujianaa
2017/12/19 12:10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你好派腾特
在就所与所之间业务往来的原则是,没有客户(外所)指令一律不动。尤其权利要求。哪怕你消除多引多。范围多少也会变化。
关系好的所,可以报告或comments以下。
2019/02/25 16:18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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